马树娟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关于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司法机关为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一大创新举措。
众所周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领域的创新对于丰富社会投资渠道、提高金融效率等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其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事前考虑不周、运作不当,很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何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司法机关作出积极回应。此次上海金融法院推出的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就是通过司法创新服务金融创新的有益尝试。
依据《规定》,金融机构等主体在推出一项具有前沿性且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金融创新业务时,如果对其中的法律争议焦点拿不准、吃不透,就可以申请案例测试,由专业审判机关具有丰富金融审判经验的法官及金融、法律等领域的专家进行审理,从而为这一创新之举划出相对清晰的边界,也给金融市场以明确的规则指引。
如果说以往司法机关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是侧重于事后指导司法实践、普及法律知识,那么案例测试机制则着重于事前干预引导,是将防控金融创新法律风险的关口进行了前移,这有助于从源头减少金融纠纷的发生,促进金融领域“诉源治理”。《规定》还明确了案例测试机制的基本原则、启动程序、审前程序、配套机制等问题,这能有效规范机制运行、防止机制被滥用。
金融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创新需要稳定的规则预期,也需要切实防范风险,此次案例测试机制的推出,为全社会提供了以司法创新鼓励金融创新又有效防范风险的良好示范。这项机制的有效推行,必将助力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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