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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点到新疆法院这些亮点!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2020年以来,新疆法院全面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出的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N”系列措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指引和推动作用,全面落实纾困惠企司法政策,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

  新疆法院纷纷主动上门送服务,走访182个园区、1873家企业,针对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贷款担保审查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措施等问题现场指导,并对企业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提醒企业注意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及债务风险。开辟中小微企业“绿色通道”,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高办案效率,审理涉企案件11.64万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9%以上,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1.6天。

  为防范化解风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应对疫情保障企业健康发展12条措施、涉疫情案件审判实务问答,审结相关案件43件,力促达成分期、展期履行协议2872件,引导企业相互扶持、共克时艰。

  

  2020年,新疆法院在落实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1+N”系列措施的大背景下,自上而下忙调研、出建议、递报告、找方法,帮助当地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脱贫攻坚。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组成调研组分赴南疆四地(州)开展实地调研,重点就知识产权、专利等核心技术的掌握、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与核准、企业产品的包装、市场销售以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等情况展开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南疆四地(州)特色产业为重点的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

  自治区高院还编制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及合同范本、流程等操作指引,进一步帮助完善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思路,确保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落细落实落地,让特色产品穿上知识产权保护的“铠甲”,在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共发展的路径上越走越深。

  

  2020年以来,新疆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编织起“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网络,建成101个“枫桥式法庭”,基层法院全覆盖,1200个法官工作点和便民服务站辐射全疆90%以上的乡村社区,在4A级以上景区设立56个巡回法庭。

  法官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旅游景区,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接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强劲的法治力量。

  为建强基层调解力量,各级法院还尝试对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代培等工作,增强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水平、拓宽调解工作思路、提高调解实用技能,培养了一批调解能手,夯实了基层基础。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53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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