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制报】详说亮点 | 我区法院保护知识产权 助力脱贫攻坚 为特色产品穿上护身“铠甲”
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3次提到新疆法院。今天,带您了解亮点之二:新疆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南疆行活动,推动“于田沙漠玫瑰”等地理标志应用保护。
于田沙漠玫瑰、疏附木亚格杏、阿克苏苹果、阿图什地毯……一件件南疆特色产品早已有口皆碑。2020年,我区法院推出“1+N”系列措施,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就包括开展调研帮扶,对新疆特色产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品牌效应,实现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一年来,全区法院自上而下忙调研、出建议、递报告、找方法,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脱贫攻坚,为这些特色产品穿上知识产权“时装”。为了解南疆企业尤其是重点扶贫企业的司法保护需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组成调研组,分赴南疆四地州开展实地调研,重点就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等核心技术的掌握、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与核准、产品的包装、市场销售等情况展开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促进南疆四地州特色产业优化升级。于田县有种植沙漠玫瑰的历史。近年来,于田县将玫瑰花作为脱贫攻坚重要产业,通过引进龙头企业,推动传统小而散的玫瑰花产业逐步向现代产业发展方式转型。新疆于田瑰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坐落于于田县玫瑰小镇工业园区,是和田地区玫瑰产业的龙头企业。目前,公司拥有注册商标“瑰觅”,分别在化妆品、食品、保健品、广告等九个门类上进行了注册,拥有六项生产工艺方法的发明专利。但调研组成员发现该公司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产品的外包装上对商标及企业字号的突出使用效果不明显;产品门类较多,涉及多个领域,但同类产品包装款式不够统一;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成果转化不明显;其“于田沙漠玫瑰”地理标志使用率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调研组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如今,该公司更加注重品牌效应,加大“于田沙漠玫瑰”地理标志的使用力度,打造了独具特色的于田玫瑰产业链条。为体现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和效果,自治区高级法院民三庭将就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企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基层人民法院以“送法进企业”的形式进行指导。疏附县盛产木亚格杏和樱桃。调研组发现,当地企业同样欠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及维护。收到调研组的反馈后,疏附县人民法院协同相关部门,就合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工作力度等方面形成建议并递交当地政府,同时,调研组也向当地政府提交专题调研报告。疏附县人民政府迅速反应,很快拨付专款用于此项工作。还有一些企业,有发明专利,但疏于自我保护。“我们协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打通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的‘最后一公里’,编制了南疆四地州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及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帮助完善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思路,确保知识产权助力脱贫攻坚落细落实落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张疆华说。为特色产品穿上知识产权保护的“铠甲”,我区法院在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与乡村振兴相融合、共发展的路径上越走越深。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638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