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岚皋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探索开展“无讼新村(社区)”创建,加强诉源治理,倡导以和为贵,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注重诉外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向政法机关和“案结事未了”的难题,走出一条符合县情的基层自治之路。
法治宣传常态化
坚持把开展法治宣传与巡回审判、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五”普法结合起来,在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中普及法律知识、收集社情民意、化解民愤民怨。近年来,岚皋法院在学校、单位举办法治讲座26场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7200余人次、选派4名员额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发送法律手机短信17万条、发布微信微博742条、直播庭审217件,提高了全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有效扩大了全媒体环境下法治先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预排纠纷制度化
在立案庭确定3名联络员,各联系全县东部、中部、西部3个片区内的人民调解组织,并联合县司法局在各村调解组织中确定了1名联络员,建立双向联络制度,搭建起人民调解与司法指导之间的平台,不仅拉近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法院之间的距离,增强了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性,还建立起了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近年来,全县各村(社区)调解组织收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511条,均通过调解组织调解、司法确认、和解等方式化解。
指导调解长效化
不断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业务的职责,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场指导、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力度,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在现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协助司法局完善调解网络,大力推动各村(社区)建立健全调解组织。近年来,全县各村(社区)新成立调解组织21个,举办全县调解工作培训班2场次193人、员额法官现场指导调解98件次、组织陪审员参加庭审观摩12场次56人次,协助25个村(社区)制定完善调解工作规程,促进了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诉调对接无缝化
大力推行诉前分流、诉中委托、司法确认“三位一体”工作,分别在诉讼服务中心、基层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室,聘请安排调解员、律师轮换坐班,专司诉前调解工作;对家事纠纷、相邻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设置调解前置程序,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交由诉前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或其他调解员先行调解。近年来,共在固定诉前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216件,办理司法确认56件,诉讼调解624件。
司法服务便民化
在人口密度较大或较远的镇设立巡回办案点、法官工作室等,定期深入镇村开展巡回办案,有针对性地选择多发易发典型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同时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民意调查、设立民意沟通信箱等,及时了解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中。近年来,岚皋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31个、民意沟通信箱87个,集中安排民意调查24次78人次,公开巡回审理案件624件,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司法效果。
司法建议规范化
注重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认真分析案件审理中反映出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各村(社区)在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力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建立司法建议回访和反馈制度,促进和带动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治理工作,扩大和巩固审判效果。近年来,岚皋法院就招商引资、行政审批等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42件次,回访42件次,采纳反馈42件次,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了平安岚皋、法治岚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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