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020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补充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考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考试、面试人员范围
报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职位进入考试范围的考生(专业考试、面试人员名单已在省法院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栏目公布)参加专业考试、面试。
二、专业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专业考试、面试考生于考试当日6:50分前在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正门前集合(长春市南关区金城街399号)
(一)专业考试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13日
1.2021年3月12日专业考试岗位:法官助理职位、文字综合职位、审判管理职位、机关党建职位。
2.2021年3月13日专业考试岗位:财务审计职位、工资管理职位、干部管理职位、宣传教育职位、新闻宣传职位、计算机管理职位。
(二)面试时间:2021年3月14日
面试岗位:法官助理职位、文字综合职位、审判管理职位、机关党建职位、财务审计职位、工资管理职位、干部管理职位、宣传教育职位、新闻宣传职位、计算机管理职位。
三、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须持2021年3月9日(含)以后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专业考试当天,不能出具规定时间内本人在长春市内检测机构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应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考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每日记录。专业考试、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含姓名)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
3.专业考试、面试当天,“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含姓名非绿色);或者“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考试的,须按规定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考试的,须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考试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6.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0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相关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专业考试、面试具体要求
参加专业考试、面试的考生务必于考试当天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防疫要求相关材料进入指定的候考区域,抽签确定专业考试、面试顺序,未按指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考试、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着工作制服及带有明显标识的衣物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431-88556623
附件1:2020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考试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附件2:2020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