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工作理念,不断整合内部资源,完善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一方面重塑解纷格局,大力拓宽诉调对接工作覆盖面,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开展。另一方面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集约审判事务性工作,整合服务功能,实现诉讼服务平台一站式运行。截至2019年11月12日,全院新收案件37343件,结案34587件,结案率为83.66%。
一、一体整合推进,形成多元解纷新格局
一是在立案阶段进行全方位过滤。强化诉源治理,将矛盾调解关口主动前移,通过“诉调对接系统”完成对案件的两次对接。立案时对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将电子卷宗从收案收转系统直接推送至调解平台相应的审判团队名下,调解程序随之启动,完成第一次对接。调解完毕后当事人无需返回立案系统立案,而是由法官团队在系统中一键转入立案,当场出具司法确认书或调解书并完成送达;调解不成的,以相同方式转入立案,调解过程中生成的笔录等材料同步转为诉讼电子卷宗,完成第二次对接。大力推广“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过滤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在网上立案平台选择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由时,系统自动跳转至该平台,便于人民调解员和保险公司组织调解。2019年7月以来,进入诉讼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同比下降约30%。
二是将调解组织嵌入审判团队。协调司法局,增派17名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打破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壁垒,为相关审判团队固定1至2名人民调解员,将调解组织与审判团队进行嵌入式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这一模式建立了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紧密型调解速裁团队,实现“办案团队”一体化,促进了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方便法官对调解过程适时指导,也便于对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及时固定调解成果。今年以来,诉前调解共对接各类纠纷8千余起,调解成功近4千起,全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2%。
三是实行程序性事项前置。诉前调解过程中,对调解不能的案件,由相应团队的法官助理与调解员共同完成送达地址确认、要素梳理、庭前会议、证据交换、诉前鉴定及争议焦点归纳等程序性事项。立案后,主审法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部分直接予以确认,仅需就双方争议的证据和焦点进行审理,进一步缩短了审理期限,重塑了审调流程,确保案件“分而不散”、程序“流而不失”,使调解成果在审判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调解权威不断增强。
二、坚持集约便捷,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效
一是服务事项一体集成。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实质化运行,诉讼服务中心由立案大厅、诉访大厅、执行大厅和诉调对接中心四个部分组成,承担立案登记分流、辅助事务整合、诉调对接、信访接待四大功能,履行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管辖权异议审查、诉讼保全、材料收转、文书送达、24小时法院、12368热线平台等二十项职责,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均由诉讼服务中心承担。人民法庭和外派工作室均设立诉讼服务站,提升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水平,为诉讼群众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
二是服务内容一网通办。全面推行网上立案,除刑事案件外,其它案件均开通网上立案功能;同时在院机关及各法庭、法官工作室设立自助立案区,在24小时法院设立自助立案终端,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立案服务,网上立案占比超过95%。网上和线下均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三种自助缴费方式,进一步提升便捷化程度。2015年开通“兰山法院公共服务网”,近期又改版完善兰山法院门户网站,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交费、电子送达、案件查询、庭审直播、司法拍卖等10大服务功能模块,真正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一网获得全方位、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体验。
三是辅助事务一站统揽。将原本分散于审判执行不同环节的送达、保全、评估鉴定、管辖权异议审查、卷宗扫描、材料收转等事务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保障法官专司审判执行工作。持续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中间库”,将审执团队从纸质材料中解放出来,今年以来,全院共生成电子卷宗270余万页。诉讼服务中心以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案件材料即时扫描上传,实现诉讼流程各节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材料流转无缝对接。送达、保全、开庭排期、管辖权异议、司法鉴定、文书制作和签章、电子归档等任务,均由法官发起、法官跟踪、法官确认,既有分工协同,又有相互制约,确保辅助事务“剥离”而不“脱离”,充分体现了“以法官为中心”的建设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