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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与时俱进严惩拒执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加大对拒执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依法及时履行或协助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执行义务人不可推脱的法定责任。然而在现实中,有些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以各种手段逃避、抗拒执行,不仅侵害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法院执行难,严重挑战了司法权威和诚信底线。只有严厉打击不手软,才能让猖狂的“老赖”们感受到“痛”,从而自觉履行判决、裁定。

  自拒执罪入刑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或单独颁布了多部立法、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明确法律适用问题和统一执法尺度。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畅通公诉和自诉渠道、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等,形成对拒执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拒执行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有人在诉讼开始后就“蚂蚁搬家”,隐匿或转移资产;一些“老赖”或将财产赠与他人或将财产低价贱卖;有的甚至直接将财产转至境外。面对这些情况,如何准确把握定罪量刑标准,对于打击防范拒执犯罪行为至关重要。

  此次“两高”联合发布《解释》,是坚持实践需求、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共识,与时俱进严惩拒执犯罪行为的务实之举。《解释》在此前有关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列举了十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情形,规定了五项“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并明确从重、从轻情节。此外,还明确了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可构成犯罪,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的,可构成共同犯罪追究刑责,并明确了追赃挽损程序等,这些规定将为司法机关严格精准追责提供有力指引,最大限度维护胜诉人合法利益。

  诚实守信是为人之道,遵纪守法是立身之本。任何藐视法律法规、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处罚。期待司法机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形成更强合力,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权益人切身利益,破除解决“执行难”的障碍,让公平正义得到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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