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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空抛物被文昌法院判刑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海南政法网 作者:佚名

  

  “头顶上的安全”是全社会普遍热议的话题,时刻牵动着群众的神经。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5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10月15日21时左右,被告人刘某喝酒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为了发泄愤怒的情绪,刘某从六楼走廊处,搬起几张废弃的木制椅子朝着楼下抛去。椅子在空中划过一道危险的弧线,随后“砰”的一声重重砸在负一楼的公共场所区域。经事后统计,刘某连续抛下了6张椅子。该区域是开放性的公共区域,平时常有住户在此经过或停留,椅子落下的地方一片狼藉,幸运的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物损毁,可危险的高空抛椅,让住户们不寒而栗。

  小区物业人员发现刘某高这一危险举动后,果断拨打了报警电话。面对警察的询问,刘某满脸懊悔,对自己抛下6把木质椅子的事实供认不讳。不久,文昌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

  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这一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然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高空抛物罪。主审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刘某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配合调查,自愿认罪认罚。鉴于刘某对自身行为的认知和悔悟,近日,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原文链接:https://www.hnzhengfa.gov.cn/news/fazhihainan/show-62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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