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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支持起诉” 治理未成年人文身

发布时间:2024-11-02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一些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均有文身。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能正确了解文身所带来的危害,往往出于猎奇心理,盲目跟风文身。

  2024年8月,该院为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让青春不再被“刺痛”,经办案检察官调查固定未成年人文身证据后,随即开展综合履职工作。多次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协商并召开座谈会,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向县有关职能单位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同时,该院还向有文身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治教育,告知有关未成年人文身法律规定及未成年人文身所带来的危害。

  

  办案检察官与县市监局、县卫健委有关人员,检查整改情况

  今年9月,该院派员参加县市监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对辖区文身场所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文身经营者是否有从业资质、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违规给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检查中,发现部分文身店存在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场查获某文身店正在违规给未成年人文身,依法责令违规经营者认真整改。依法扣押涉案文身耗材和不合格文身产品,由县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对违规经营者行政处罚。

  检查中,还向文身店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法规,告诫经营者绝对不能给未成年人文身,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必须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组织文身经营者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

  今年10月,该院依法支持起诉,支持4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文身经营者提起诉讼,诉请追回相关文身费用及侵权损害赔偿。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029/2024102960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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