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城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扛起平安建设政治责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以法治之力促进社会治理,以检察担当回应人民群众法治和美好生活向往。 一、主动融入平安县城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严惩治暴力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强有力震慑,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惩治,提升全民防诈、反诈意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对涉黑恶案件打早打小依法惩处,依法办理全市首个网络涉黑恶案件,先进经验被县、市级扫黑除恶工作简报刊登,石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全省检察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表现突出集体”。 二、选精派强投身中心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网格治理。派强工作队常驻挂点帮扶村,派出经验丰富的老同志挂点城区网格融入基层治理,尽锐出战纵深推进乡村振兴和网格“五城同创”工作。凝心聚力开展移风易俗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食品安全、垃圾分类、低碳节能等网格化宣传全覆盖,日常巡查、门前三包和环境整治等常态化开展,病媒生物消杀、禁燃烟花爆竹、电动车禁止入户充电、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摸排等阶段性任务圆满完成,干警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深入城区网格和乡村圩镇以及田间地头参与特殊节点防火、反电诈和禁毒等普法宣传活动,街道更靓、乡村更美、文明新风尚蔚然成风。 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寻乌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行案件当事人“三级和解”机制,由检察官“带案化解”、本院矛调小组“专业化解”、邀请承办人、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人民监督员等“联合化解”,重点调解由于案件办理、对法院执行不到位监督不满意等问题。经过努力,今年以来12309转办的问题全部获当事人满意,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量较为明显下降,未出现3人以上群体访事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实体答复率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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