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挽回经济损失。 被告人吴某与赵某合谋,在多家企业偷盗电缆,两人分别被抓获归案并移送两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因被盗电缆在销赃时剪成几米左右的一截,卖给废品回收站,且被告人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地域跨度大,彭泽县涉案企业被盗电缆数量、规格难以确定,对部分被盗电缆仅以1米电缆的单价认定为企业的损失。被盗企业在收到认定报告后,提出异议。 经审查,该院认为被盗电缆价值认定方式和标准不准确,建议重新认定。为确认企业损失,该院多次就认定方式与外省检察机关沟通,两地办案机关统一认定标准。 因两被告人销赃获利均按重量计费,该院通过被告人销赃获利情况反推被盗电缆重量,并结合电缆的规格,推算出被盗电缆的长度,进而对其进行价值认定。 根据沟通反馈结果,侦查机关重新出具被盗电缆价值认定,认定企业实际损失为15万余元,获得企业认可。
为推动追赃挽损,彭泽县检察院多次赴外省沟通协调,将被盗企业损失追回。目前,已帮助属地被盗企业挽回近9万元经济损失。 案件提起公诉后,该院积极做好办案回访,针对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足的问题,提出了加强财物保管、细化员工管理、强化安全巡视等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