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该院利用“支持起诉+法检合作+国家司法救助+跨省联动”模式,综合履职。今年1月,该院办理罗某某申请确认欧阳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支持起诉案件。该案被申请人欧阳某某为本县村民,在四川省某地务工期间遭遇工伤,致一级伤残、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经当地劳动仲裁裁决委员会裁决,用工单位需向欧阳某某支付工伤待遇款项140余万元。因工伤待遇款项未支付到位,欧阳某某的妻子罗某某代理其申请其它法律救济途径。今年1月23日,罗某某向彭泽县法院申请,认定欧阳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该案于当日立案。
办案检察官在物业公司,了解有关情况 经调查核实,县检察院依法受理案件并向县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同时,因该特别程序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期间,为跨越春节假期。考虑到支持起诉对象家庭环境,以及被鉴定人欧阳某某行动困难,避免支持起诉对象因诉讼负担过高的鉴定费用和额外交通费8000余元。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多次与鉴定公司及支持起诉对象进行协商,决定采用视频连线方式进行鉴定,并于春节假期对该案开庭审理。最终,县法院采纳县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 办理该支持起诉案件的同时,该院考虑到支持起诉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该院对该困难妇女家庭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万元。同时,将案件情况反馈至工伤赔偿纠纷诉讼管辖地的四川省成都某检察院,经与该检察院对接,已对该困难妇女家庭提起工伤赔偿纠纷,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该院充分借助数据赋能,开启数“智”办案。今年以来,依托数字检察模型,发现办案线索15条,已全部成案。比如,在办理物业公司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调取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案件登记台账、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登记台账中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数据。 借助数据分析方案,有效梳理出农民工讨薪案件金额、欠薪方、处理进度等信息,比对碰撞并核实后发现相关办案线索13件。主动与县法律援助中心、法院沟通对接,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件。向县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13份,为13名农民工挽回工资损失10万余元。 该院积极运用“听证+监督”模式,提升办案的专业化水平。今年以来,针对“检护民生”相关案件开展公开听证39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22件。比如: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审查起诉案件中,通过组织劳动监察等职能部门、侦查机关以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经现场释法说理,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在场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意见。 该院依托“检护民生”,重点办理民生案件。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以来,结合具体工作与本地实际情况,开展“针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辖区内特殊群体讨薪等维权问题,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多元化国家司法救助帮扶专项行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0件,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