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女士:某直播间推广销售某品牌“即食燕窝”,我母亲在主播的推广介绍下,购买两份该产品。在食用后发现该产品就是糖水而并非燕窝。请问,在直播间买到假货该如何维权?
张丽萍(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许女士,您好!您母亲可以先与卖家协商,向商家说明自己购买的产品与描述不一致,申请退货退款。若对方拒绝退货退款,您母亲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对商家进行举报。如果还未解决,可以通过社会监督来进行维权。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您母亲可以在收货地的法院起诉主播要求赔偿。
□邱玉香 吴伟芳 整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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