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货源保底、按件补贴、返还费用?创业者落入“套路加盟”陷阱

货源保底、按件补贴、返还费用?创业者落入“套路加盟”陷阱

发布时间:2024-09-15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他们不懂物流,却在湖北、河南等多地成立数个物流公司;没有仓储,却大量拍摄正规快递物流企业图片,上传到互联网上进行欺诈性广告宣传。一大批看中“货源保底、按件补贴、返还费用”的承诺而加盟的投资者纷至沓来,却无一例外都在支付全部加盟费后无法正常经营。

  

  经湖北省安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高某某等14名被告人十年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3万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

  在办案的同时,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的问题,检察机关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涉案企业启动注销程序,并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排查整治。

  投资者被“钓鱼”

  “我们保证每天的快递量有500件,不足部分每件补贴2元,正常经营期满后1个月至3个月返还加盟费。”当被这种虚假承诺吸引投资的创业者小燕(化名)报案时,她投资的6000余元已经全部打了水漂。

  2023年5月,想要自己创业的小燕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安陆市一家物流科技公司招商加盟的视频广告,于是通过视频首页留下的电话号码添加了联系人的微信。对方告诉小燕,想要加盟需先支付1000元的定金,等对方将加盟合同邮寄过来后,再支付剩下的5812元加盟费,待加盟经营期满后可以返还全部的加盟费。

  考虑到这种生意投资风险小、货源有保障,小燕很快就按对方要求支付了全部费用。之后她一直等待该公司快递驿站的工作人员来安装快递包裹货架,但迟迟没有动静。小燕多次和售后人员联系,对方却以各种说辞拖延,最后直接电话关机。意识到被骗,小燕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过梳理,公安机关发现辖区已有多起类似警情,这些线索集中指向了辖区几家物流公司。考虑到这有可能是一起有组织的团伙犯罪案件,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信息研判后发现高某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实地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这几家物流公司的办公场所一片狼藉,早已人去楼空。2023年10月16日,高某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依法介入厘清犯罪事实

  

  案发后,安陆市检察院检察官依法介入该案,积极引导侦查,通过全面查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帮助公安机关梳理了高某某等14人犯罪团伙的层级架构及犯罪手法特征,并厘清了高某某等人通过成立“空壳物流公司”,采取广告引流、话术设套、诱导签约等方式构建“套路加盟”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间,高某某等14人先后在湖北安陆、河南新郑成立了8家“空壳物流公司”,邀请他人加盟快递驿站。事实上,高某某等14人注册的公司根本不具备快递物流资质,也没有快递物流业务实体和相关资源。他们通过获取有加盟快递驿站意向的客户的电话号码,以帮助客户实现快递物流业务正常经营的名义实施诈骗,被客户投诉后就以各种理由拖延。

  经查,共有100余名创业者落入了高某某等人“套路加盟”的陷阱,涉案金额86万余元。高某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部分被骗的加盟费被追回。经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地位、涉案数额、非法获利、参与时间等事实证据,今年3月26日,安陆市检察院以高某某等14人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督促推动“空壳公司”协同治理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时发现,高某某等人注册成立的8家公司工商登记仍显示为存续状态。涉案“空壳物流公司”明明存在经营异常、注册信息虚假、利用公司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等情形,工商登记为何仍未被注销?

  为此,承办检察官对近年来办理的“空壳公司”犯罪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辖区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常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

  为强化溯源治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犯罪,今年5月27日,安陆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及时对涉案企业启动注销程序,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排查整治,依法完善企业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收到检察建议后,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采取规范市场准入和准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法律法规宣讲进社区、加强网络宣传等措施,同时联合市税务机关开展物流行业“双随机”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8月26日,安陆市检察院就“空壳公司”协同治理落实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来到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回访。该局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6家涉案“空壳公司”依法进行注销,4家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经营主体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公安机关移送“空壳公司”涉案线索2件,责成5家企业进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理违规发布广告案件76件。

   稿件来源:检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61612.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时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时讯网 fz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