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凉市崇信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焚烧自家田地杂草,导致邻地树木被烧毁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来,王某焚烧自家田里的杂草,不慎引燃庄稼,火势随风蔓延,一发不可收拾,殃及到邻居李某田地里的果树,造成经济损失,万幸的是经过消防救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这起意外事件让李某非常气愤,便找到王某索要赔偿,双方因赔偿事宜各执己见,随着矛盾不断升级,两人无奈之下闹上法庭。
“法官的话像及时雨一样,帮助我们解决纠纷,真是太感谢了…”
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见昔日互帮互助的近邻如今对簿公堂,便起身安抚起了双方情绪。随后来到田间地头实地走访调查,详细查看了果树受损情况。过程中,了解到邻里之间日常关系友好,从未发生过矛盾冲突。这次意外事件造成的矛盾,其症结在于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秉持着“以和为贵”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以调为先,情法共济“熄灭”双方的“火气”。
双方当事人到庭时情绪激动,争论不休,承办法官极力安抚,双方逐渐冷静,认真听取对方的诉求。承办法官引用“六尺巷”典故,希望双方将心比心,互相理解对方的困难,面对天灾人祸,邻里之间要相互扶持,一解心中缔结,共建美好家园。经过调解,双方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场拿出手机扫码转账,与李某握手言和。至此,法官用一纸调解书将一场意外火灾引起的“火气”成功扑救,“抓前端、治未病”,既维护了邻里情谊,又避免了诉讼引发的矛盾升级。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崇信县法院充分利用“以调为先”解纷模式,积极探索调解技巧,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始终,以理促和,以调解纷,打造“以和为贵”解纷新模式。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07882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