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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落实“一信双查” 打好查诬澄清“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4-08-1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日前,思茅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各单位“一把手”召开澄清正名大会,旗帜鲜明为思茅区某局局长张某澄清正名,消除张某被诬告的思想顾虑和不良社会影响。同时,由公安部门在会上对查处李某诬告陷害的案情进行通报。让全区各单位负责人真切感受纪法要求的“力度”和组织关爱的“温度”,达到“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查处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

  2023年10月,思茅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张某等人违规吃喝、拉帮结派等问题。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发现举报失实,举报人李某因与张某发生矛盾纠纷,心生怨怼便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张某。

  核查组认为,非中共党员、非监察对象的李某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责任追究,影响恶劣,随即将李某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移送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查处。2023年11月,李某受到行政处罚。

  “此次澄清正名让我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顾虑,消除了负面影响,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今后,我将坚定理想信念,在抓班子带队伍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积极担当作为。”张某在澄清会议上激动地说道。

  开展澄清正名是该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思茅区纪委监委把澄清研判评估作为检举控告办理、问题线索处置的必要环节,严格落实“一信双查”制度,采取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部门联合评审“一件一议”,对检举控告办理结果进行评查。对失实的检举控告,经认真研判后,按照实事求是、审慎稳妥的原则,对应当澄清和不予澄清的失实检举控告提出评估意见,建立失实检举控告“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在充分征求被反映人本人意见后,为其量身定制澄清方案,因人、因事选择适宜的方式开展澄清工作。

  自2022年以来,思茅区纪委监委采取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等多种形式为1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健全查处诬告陷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查处“双非”人员诬告陷害行为协作互助、信息互通、案件移送机制,着力解决诬告陷害行为认定难、取证难、打击难等问题,精准甄别“诬告”与“错告”,对核查失实、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推行来访接待“一查验三告知”,即查验身份信息,告知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和诬告陷害的纪法责任,从源头上预防诬告。2023年以来,查处诬告陷害1件次,对错告者批评教育9人次。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通报典型案例,狠刹乱举报、乱告状的不良风气,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常态化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让监督执纪执法兼具力度和温度。”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睿 旺珍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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