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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爸爸开的车,他喝酒了!”

发布时间:2024-07-14 来源: 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

  

  7月6日晚11点,在朝阳区北苑路,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在夜查过程中,一辆黑色小客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掉头加速行驶,继续行驶百余米后将车停在路侧。民警发现车辆调头后立即上前查看,赶到现场时,一名女士下车称是自己驾驶车辆,看到前方民警拦截有些害怕,于是调头行驶。

  话还没说完,旁边小女孩一句“是我爸爸开的车,他喝酒了”揭穿了事实。民警将小女孩的爸爸李某叫回现场,经过询问,李某承认自己在晚餐时饮酒并驾驶车辆的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后经过抽血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月6日晚9点多,昌平交通支队民警在昌平区北环路开展酒驾夜查工作时,一辆普通三轮摩托车在临近检查点时减速,民警察觉异常,立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驾驶人吹亮了民警手中的酒精初筛仪。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雍某体内酒精含量值显示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雍某处以15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询问中,雍某称自己的摩托车D本还在实习期,这次违法其D本将被注销。

  

  7月6日晚,在北七家西路,昌平交通支队民警查获一名酒驾司机。询问中,驾驶人王某称晚餐时,自己和两名朋友都喝了酒,因为自认为自己酒量好、喝得少,加上饭店离家不远,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半路被民警查获。

  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值显示为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王某在2013年就曾因酒后驾车被查处,他却没有吸取教训,酒驾上路再次被查。因王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期间,市公安交管部门围绕重点道路、商圈、夜经济、夜间餐饮场所周边区域,每天设置夜查岗200余处、出动警力1000余人,两天共查获酒驾司机123人。与此同时,市公安交管部门对涉牌、闯灯、逆行、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也进行严格查处。同时,围绕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五不一戴”等内容,深入社区活动中心、公园、广场等群众夜间纳凉避暑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时时叮嘱安全、提示安全,切实提升群众遵规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

  市公安交管部门提示:暑期、汛期、假期叠加,交通运输繁忙、出行活动增多,严重交通违法易发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多重考验。请市民朋友恪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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