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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税务局:分梯队、递进式打造本地化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样板

发布时间:2023-12-16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县税务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更坚定,依法治税不走样、更规范,税费服务不缺位、更智能,矛盾化解不上交、更和谐,队伍平安不出事、更有为”的工作原则,健全“县局主责、所厅(分局)主建、全员主创”的工作机制,秉承“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局、矛盾就地化解”的建设理念,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工作中,设立了全市税务系统首家“雷枫抚税争议调解室”,在区域特色上精准发力,在税费服务上优化体验,在能动履职上下足功夫,全力打造本地化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样板。

   从开展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以“枫桥模式”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争议问题以来,抚顺县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了“察微末、广合作、解急难、防未然”的工作思路。在上马税务所打造了集“咨询辅导、争议受理、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回访反馈”为一体的专业化税费矛盾争议调解体系,实现分级化解机制,吸收局内税务师、业务部门骨干,成立税费矛盾争议调解专家团队,形成“办税服务厅初筛、一线调解团队化解、专家团队支持”税费矛盾争议调解流转模式。同时,积极打造协同共治机制,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网络工作,构建与社保、公安、司法、不动产、财源办等多部门参与的税费矛盾争议多元预防调处机制,通过与各部门信息合理整合运用,促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治国经邦,人才为急”。抚顺县税务局在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立涉税调解新阵地期间,深度挖掘青年干部潜质,通过成立树先“枫”争议调解队,集合“税费管家+网格员+矛盾调解员”三重身份,以“小团队”提供“大支撑”。同时,以优化涉税法律服务为抓手,引导青年干部强化规范意识,从源头上阻隔年轻干部与纳税人缴费人矛盾纠纷的发生。

   抚顺县税务局将持续分梯队、递进式深化“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建设,不断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抚顺县税务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做好“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这篇文章,持续发挥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在夯实税收管理基础、推进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彰显政治机关建设成果,探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路径、新模式、新举措,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税费服务,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6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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