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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上海法院通报司法服务保障“稳就业”、“促消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09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 作者:佚名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上海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促进消费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促进消费的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介绍,今年1月至11月,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劳动合同纠纷21743件,同比上升64.79%。其中,因劳动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占比达到63.5%。这类案件呈现当事人复合诉请增多、群体性纠纷明显增多、新类型新情况不断涌现等特点,表现为追索劳动报酬、加班费、赔偿金等多重诉请叠加,新业态用工中算法规则产生的劳动者用工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新类型问题引发关切,等等。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上海法院注重建立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比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建立“三庭五位”调裁立审执平台,将劳动人事争议通过基层调解、劳动仲裁、起诉立案、诉讼裁判、强制执行一站式全流程闭环处理,促进区域内劳动纠纷快速化解。其次,坚持依法保护和促进发展并重,助推稳岗就业。一方面妥善处理涉及患病职工、工伤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纠纷;另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家保就业保生产、复工复产等政策,依法支持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缓交社保费等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另外,支持多渠道就业、新业态用工,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用工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的强大潜力。

  发布会介绍了一起“孕期女工被辞退案”。在这起案件中,公司以女员工在职期间多个工作日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早退次数已达员工手册规定的严重违纪程度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仔细查阅双方提供的证据后认为,员工手册对早退的定义并不明晰,公司此前也从未就早退问题向劳动者提出异议,从保护“三期”女职工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依法判决支持了女职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请。

  在促进消费方面,今年1月至11月,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消费类案件79309件,同比上升46.54%。这类案件呈现数量激增、类型集中、新型消费业态纠纷逐步显现等特点。其中,网络服务和餐饮服务合同纠纷增幅均超过100%,涉及健身、教育培训等行业的服务合同纠纷占全部案件数量的75%,新零售业态、共享经济、新个体经济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增多。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上海法院重视维护公平诚信高效的消费市场秩序,助力培育新型消费,针对预付式消费、新业态消费、跨境消费等不同领域,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方式,提供精准司法保障。同时,积极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创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完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衔接机制。

  例如,在上海首例因桶装饮用水安全问题引发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霉菌桶装水公益诉讼案”中,法院积极探索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追责功能,遏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守护食品安全底线。

  上海法院本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涉及到“稳就业”和“促消费”两个方面,涵盖多元共治、特殊劳动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关乎就业、消费的各个重点领域。

  比如,“试用期违法解除恢复劳动关系案”中,用人单位在无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的情况下,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法院释法析理,通过判决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劳动者恢复期工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和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又如,“健身房变更私教拒绝退课退款案”中,健身公司因约定的私教离职给消费者更换新的教练,法院支持消费者退课退款的主张。本案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情况。法院在审理时明确了在健身服务消费中原教练离职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消费者进行协商,针对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取得其同意。案件判决有助于推动预付式消费市场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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