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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担当作为 奋力打造新时代司法行政“枫桥经验”四川升级版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 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刘志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保障服务民生的神圣职责,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司法行政“枫桥经验”四川升级版。

  

  一、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

  

  “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发展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其价值取向、核心理念、基本方法与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职责高度契合,为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方法路径。

  

  (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司法行政机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枫桥经验”的精髓是群众的事由群众自己决定,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基层的生动展开。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行政立法职能,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途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人民矛盾人民解决,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形式。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枫桥经验”被写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十一个坚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重要内容,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力军,承担着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夯实法治国家基础中地位特殊,更应该主动担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平安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了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司法行政机关是平安中国建设的生力军,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一线阵地,是国家刑罚执行的重要机构,是公共法律服务的前沿窗口,是社会治理的“净水池”和法治良序的“孵化器”,是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的牵头单位,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厉行法治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化解尖锐矛盾、实现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独特地位。

  

  二、客观认识四川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实践

  

  近年来,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强化法治统领、厉行依法行政、规范刑罚执行、优化法律服务,有力推动了社会治理系统化、精细化和法治化。

  

  (一)强化法治统领,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长效之治”。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机构、强机制、夯根基,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地生根。在加强省、市、县三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基础上,探索在乡镇(街道)设立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有效调动、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补齐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短板。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建设“1+8”示范试点,选取14个县(市、区),采取“四个一”模式,开展全面依法治县暨解决法治领域8个具体问题示范试点,集成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导引、操作指南、系列法治账图、评价体系等实践成果,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一条务实管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地生根的有效路径,全面彰显了法治四川建设的整体推进力,常态长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根基进一步夯实。

  

  (二)厉行依法行政,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性之治”。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举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密切党群关系、源头防范各类风险的重中之重。坚持从立法抓起,探索“小切口”立法和精准立法,加强群众生活所盼的重点领域立法,切实发挥行政立法工作在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引导社会行为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规范指引作用。全面发挥合法性审查决策把关作用,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保障政府依法决策的重要作用。全面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维权作用,有序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着力从行政复议案件中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府与群众良性互动。始终坚持把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作为和谐干群关系、提升党政形象的重点工作,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造“教科书式”执法,有力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和公正性。

  

  (三)规范刑罚执行,推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序之治”。始终坚持把做好刑事执行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平安不出事的重中之重。坚持以标准化规范监管执法,构建监狱刑罚执行监督制约“四大体系”,建成引领全国的监狱标准化体系,连续11年实现“四无”,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持续上升,再犯罪率明显下降。以“三新”教育为载体优化社区矫正,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多样化”“信息化”“个性化”打造特色社会适应性帮扶,28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再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链条式”服务平台深化安置帮教,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搭建“培训+取证+竞赛+推介”为一体的链条式回归服务平台,完善“更生就业计划”,全面建成并启用四川省亲情帮教远程视频会见探访系统,实现了服刑、戒毒人员亲属“家门口会见”,全省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达99.4%,重点人群管理综合指标考核全国第一。

  

  (四)优化法律服务,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柔性之治”。始终把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确保服务不缺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大力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进高校”“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建立“法治四川行”普法矩阵,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加快构建“两全两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等利企便民举措。探索拓展特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模式,在四川师范大学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西部战区空军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服务中心,推进监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定分止争功能。以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为契机,在全省规范建成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万余个,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有效整合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资源,探索建立系统规范、标准统一、行之有效的工作协同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公调、访调对接,派驻有关部门调解室2601个,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规范运行,年均调解案件近40万件。

  

  三、奋力打造新时代司法行政“枫桥经验”四川升级版

  

  新时代绘织新蓝图,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把“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报告,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为司法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南。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四川司法行政机关践行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司法行政整体工作置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社会持续稳定大局之中,集约整合各类司法行政资源,构建“大格局”、开展“大服务”、融入“大治理”、推动“大创新”。

  

  (一)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优势,全面提升社会治理领导力。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形成、完善的政治优势,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历久弥新、长盛不衰的坚强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全力服务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职能,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要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全面推进司法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筑牢法治根基。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紧紧扭住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突出源头防控,主动将法治建设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切实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展到哪里,司法行政工作就推进到哪里,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二)牢牢把握“矛盾不上交”这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最大限度凝聚群众力量。依靠群众,就地化解风险,做到矛盾不上交,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司法行政机关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要始终坚持预防在前、化解跟进、整合要素、优化职能,着力构建司法行政解纷维稳工作闭环,防止安全稳定风险外溢。要着眼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基础上,集约整合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推动全民学法、全面守法。要着眼矛盾纠纷化解,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载体,统筹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组合运用,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衔接机制,推动在司法行政内部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非诉化解体系,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三)牢牢把握“平安不出事”这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目标,坚决确保社会安全底线。“平安不出事”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是刑罚执行机关,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的牵头单位,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要始终把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源头防范风险的头等大事,持续加强监管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要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接纳”的罪犯、戒毒人员教育改造机制,加强对罪犯、戒毒人员“一对一”教转攻坚,努力为社会输送合格、守法公民。要始终把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作为确保“平安不出事”的重中之重,切实发挥基层治理优势,广泛动员基层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参与到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中来,切实筑牢刑满释放人员安全底线。

  

  (四)牢牢把握“服务不缺位”这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司法行政工作无时不与人民利益相关,无刻不同群众需求相连。只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核心理念,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社会和谐稳定就有了坚实的民意基础。要着眼于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周期、全业务、全时空、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优化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调配机制,加强民族地区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推动构建城乡统筹、覆盖广泛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牢牢把握“多元共治”这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密码,着力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枫桥经验”是由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党组织领导党员干部群众一起探索出来的成功治理模式。坚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秘诀。党的领导是多元共治的核心,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嵌入到党委统揽的整体治理架构中,在地方党委领导下,进一步理顺和协调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关系,避免因指挥调度不统一、关系不顺畅引起治理失序。要推动社会治理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统筹政法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社会信息资源、基础信息资源和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同做、结果同悉,实现治理形势精准研判。要推动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等一体运行的“多中心合一”平台,实现治理资源精准配置。

  

  (六)牢牢把握“敢为人先”这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显着特征,开展管理服务创新。守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不变底色,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当前,以ChatGPT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逐渐走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将极大改变原有的管理结构和管理模式。社会治理也要与时俱进、前瞻布局,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嵌入社会治理工作。要大力推动“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探索打造集成化综合管理平台、综合化法律服务平台、集约化司法行政数据中心,建设智慧应用体系,实现智慧监测预警、智慧管理服务、智慧执法司法、智慧辅助决策,让涉及基层治理的大小事项可以做到立即响应、高效处置。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30629/2761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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