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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见行见效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3 来源: 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天津市公安局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见行见效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天津市公安局立足天津高质量发展实际,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见行见效方案》(以下简称《服务发展见行见效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服务发展见行见效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天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2年以来,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八项措施”》《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十条措施”》等重要举措。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公安局对标公安部2023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点任务相关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见行见效方案》,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的总体方略。

  二、制定《服务发展见行见效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此次制定《服务发展见行见效方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推出普惠性强、精准度高、务实管用的改革创新举措,深度服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公安力量。

  三、《服务发展见行见效方案》在服务滨海新区发展和交管、出入境、人口领域主要出台了哪些便利举措?

  问:前往滨海新区“于家堡-响螺湾”的外籍人士可以获得哪些便利?

  答:对前往“于响”地区参加投标、签订经贸合同、设备安装、工程抢险等紧急情形的外籍人士,由滨海新区政府出具邀请函件,可签发口岸签证,由滨海新区口岸入境。对持有效签证入境,在“于响”地区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外籍人士,可换发多次签证证件,提供出入境往返便利。

  问:“待销售二手车单独签注”措施为二手车销售企业提供了哪些便利?

  答:对于已备案的我市二手车销售企业,在收购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用于下次销售时,如车企营业执照及公章已备案的,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并对机动车实施单独签注管理,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临时号牌上签注“二手车待销售”,选号后核发临时号牌,不对该待销售二手车制作正式号牌,车企无需缴纳正式号牌工本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问:本次出台的措施,为符合哪些条件的外籍人才提供长期居留保障?

  答:聚焦服务在津重点项目和企业急需引进的外籍管理、科技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最长可以为他们办理有效期5年的居留许可。对持有市政府、市科技局、滨海新区政府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函”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办理永久居留。特别是允许人才家属随同申请长居、永居,给予他们更加稳定的居留预期,鼓励他们在津充分施展才能。推出“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包”,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为他们提供精简材料、立等可取、上门办证等服务。

  问:群众如何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适用于在津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就学的外省市居民。目前,我市已在全市16个行政区内的108个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具体点位可在天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查询)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可在以上任意一个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业务。其中,年满16周岁公民,携带《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未满16周岁公民,需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户口簿》,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办理。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完毕后,我市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申请人可到原受理点领取,或通过办理居民身份证个人邮政速递业务,将证件邮寄至指定地点。

  四、如何保障《服务发展见行见效方案》落实落地?

  制定本方案过程中,经过了多轮调研和征求意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多种形式强化对各级政务服务岗位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各有关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改革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xxfb/zcjd/qita2/202304/t20230417_6207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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