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摄
2月10日,自治区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以下简称《50条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高国伟介绍公安机关如何更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近年来,新疆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后将如何贯彻落实《50条措施》,更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高国伟:2019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我们主要结合公安职责使命,紧紧围绕打击犯罪和服务民生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打击犯罪方面,我们坚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和经济主体利益违法犯罪依法精准打击。仅2022年,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004起,挽回经济损失2.76亿元;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查扣冻结涉案资产26.27亿元,全疆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群众安全感达到98.63%,综合满意率达98.16%。
在服务民生方面,我们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如:在交管工作方面,“四个减免”“一窗通办”“一证即办”全部落地,实现交管业务“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全区共减免申请材料3808万份,“一证即办”车驾管业务1282万笔,1300多万车次享受免检服务,53.7万名群众跨区检车、补换证,24万名群众享受驾驶证全国通考便利,295万人成功申请学法减分,395.7万人申领电子驾驶证,交管服务网点已覆盖全疆所有乡镇。截至目前,全疆交管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访问量已突破7.8亿人次,办理业务8594万笔,交管互联网应用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此外,在治安、出入境服务管理等方面,也推出了一些举措,让广大群众真正在改革工作中受益。
《50条措施》涉及公安机关的有18项,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有8项,分别是户籍、身份证业务、特种行业、车辆注册登记及查验等,这些都是大家最关心、最关注的事。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50条措施》,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在出入境、户政、交管等领域,推广“新疆公安微警务”等更多更好用的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认证系统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更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