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5日,记者从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专线监督活动工作部署,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药店进行了“消”字号产品专项检查。
在排查中发现,多家药店销售的“消”字号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过期、说明书标注与药品用语类似,如标注“每日X次”或暗示疗效等不规范问题;还有用于鼻部的喷剂、眼部的滴液仍然使用“消”字号许可证。对于发现的上述问题,西市区检察院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通过磋商或诉前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督促监管机关依法履职。
签稿: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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