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鄱阳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滥用药品(“氢溴酸右美 沙芬口服单方剂”,以下简称右美沙芬)监督“小专项”行动,“三步发力”,积极能动履职,保护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杜绝未成年人药物滥用的风险,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履职调查,制发检察建议 本院干警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成年人为寻求刺激,购买右美沙芬口服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检察官对县内的药店开展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县内部分药店,存在销售右美沙芬未要求购买者提供医生处方、未进行登记的情况。本院立案调查,并对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公开送达,确保工作实效 制发检察建议后,本院及时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送达。在公开送达建议书时,检察官向到场人员就基本案情、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及检察建议内容进行了阐述释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表示收到检察建议书将立即行动,不断加强检查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有效推进诉前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织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网,同时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跟进监督,促进整改落实 为保障整改效果,本院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跟进监督,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实地走访县内药店,检查药店的该类药品是否按规定陈列在处方药区域出售、是否按规定登记并限制购买数量、是否在医生开具处方情况下出售等,同时向药师及药店经营人员告知滥用右美沙芬药品的危害和后果,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和公益诉讼安全知识,要求规范药品的管理和销售。经走访调查发现,药店经营者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