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砥砺担当、忠诚履职,把当好“七个排头兵”要求融入到主责主业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站位,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当好排头兵
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当好“七个排头兵”大局工作中思考把握、谋划推动。通过开展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与支部学习、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青年讲坛、读书活动等,使中央、区市党委和上级院的各项要求部署入脑入心,让每名干警感受到肩上的时代责任、历史责任,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自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推进会3次,编印《应知应会口袋书》,设置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全面推行“政务微信”辅助办公,通过“电子日志”“人脸识别考勤”等,建立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定期通报。制定《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比学赶超”活动实施方案》,从在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比学赶超、在法律监督水平上比学赶超、在优化机关管理中比学赶超等10个方面进行细化分解,把全体检察人员的精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
紧扣稳定大事,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上当好排头兵
市人民检察院围绕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刑事案件2957件。聚焦寄递安全和安全生产问题,延伸监督触角,摸排线索30件,立案12件,诉前检察建议2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长期抽调7名干警参与机场、火车站执勤,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
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设立市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公开听证123件,对信访人年老体弱或身患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长期反复信访和终结后重新信访的案件,组织上门简易听证2场,信访人当场撤诉1件。深化“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批捕492人,不捕率38.35%;不起诉387人,不诉率18.1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59人;量刑建议提出率63.23%。两级院组织检委会112次,研究案件67件,讨论事项262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
促进民族团结,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上当好排头兵
研究制定《拉萨市检察机关民族团结进步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坚决依法打击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达孜区检察院办结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帮助225户878名村名追回劳务款536万元。林周县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督促行政单位为15名农牧民孕产妇兑现分娩奖励及相关补助1.65万元。
紧扣发展大事,在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上当好排头兵
积极参与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商业欺诈等各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84件106人,批准逮捕43件44人,受理审查起诉一审案件60件66人,二审案件5件10人,起诉54件58人,判决51件55人。创新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非法侵入、非法控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捕7件17人,起诉4人12人。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60件66人,二审案件4人,起诉32件32人,下判25件2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件27人。
研究制定《拉萨市人民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确保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发放救助金60余万元。探索乡村矛盾多元化解渠道,受理信访案件182件,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诉讼监督申请39件。群众来信来访限期内办理回复100%。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件12件。深化“四联四包”工作,在尼木县2个驻村点和1个联系村,挂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室,在“家门口”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
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根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29件52人,起诉30件53人。依托“卓·吉”未检宣讲团,现场宣讲130余场次;录播线上法治课堂2期,完成播放100余场次,受众学生3万余人。编撰印发法律读物10万余册;核查全市教育机构、校外辅导机构教职员工信息1.5万余人,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城关区检察院以格桑梅朵护卫队名义推出藏汉双语“给家长的一封信”,发放7.8万余份,制作强制报告海报1万余份;堆龙德庆区检察院联合教体局、妇联挂牌成立西藏首家家庭教育工作站,对3名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
紧扣生态大事,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上当好排头兵
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523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3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559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安全生产领域30件,文物保护领域1件。立案116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8件。监督检查清理垃圾13.7吨,清理面积达680平方米,督促行政机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检查整改单》1份。
开展燃气专项检查,摸排案件线索25件。开展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摸排水源地案件线索7件,立案4件。统筹用好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任务清单案件线索共16件,立案14件。起诉的1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全额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3万余元。
会签《拉萨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等机制,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周县、达孜区、墨竹工卡县检察联络室挂牌成立,打通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
紧扣强边大事,在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上当好排头兵
开展“检察长送法进校园弘扬爱国情怀 守护国家安全”主题法治宣讲,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会签《关于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汇报、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规范案件办理流程。
与林芝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对接,结对察隅县、墨脱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开展共建,定期开展相互走访和线上交流、专题学习和主题党日、案件研讨和岗位练兵等,打造共建特色品牌,在推进“边境特色检察工作”中展现拉萨检察工作新作为。
建设完成检察大数据指挥中心1期工程,移送案件线索1140余件,通过网络、报纸、业务部门依职权主动发现移交等途径共收集线索1160余条,引入“案卡医生”“文书宝”等智能软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
突出品牌创建,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上当好排头兵
按照王君正书记当好“七个排头兵”的指示要求,注重发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作用,以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努力做到检察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把已经提炼出来的“红心向党,领航服务”“党徽闪耀,忠诚担当,检心向党,理论先行”“忠诚履职,检心向党”等党建品牌创建好、树立好。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卓·吉”未检品牌通过“检护童益”先锋岗,实地了解结对残疾儿童需求,为他们撑起“保护罩”;墨竹工卡县检察院通过“党建+检察+妇联”模式,以村级妇女联合会为“情报站”,发挥未成年人民事检察服务社会创新职能,立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