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不法分子却倒卖假口罩。犯罪嫌疑人陈某、项某、高某三人销售明知是假冒商品的口罩,且销售金额巨大。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0年8月10日,被害人方某所在公司需要采购一批口罩自用,方某从项某和高某处先以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1万个大胜牌口罩分发给公司员工使用。没想到,没过几天,就有员工反映口罩有质量问题,跟之前使用的该品牌的口罩有出入。方某所在公司联系了该口罩所属公司,经对方公司确认,方某购买的口罩盒子上印刷字体、口罩长边及短边的焊点、耳带的焊点、口罩整体做工、盒子上的条形码、注册商标dasheng阴影部分、盒子上卡通图案的耳带颜色等7处与大胜牌口罩不同,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方某遂报警。
犯罪嫌疑人项某、高某在不知道方某已报警的情况下,又通过微信主动联系方某,继续向方某推销口罩,还表示会给方某回扣、请方某吃饭等。方某将计就计,又付了5000元定金,表示要以405000元的价格向项某二人订购9万个口罩,并让他们于8月19日送到方某所在公司。8月19日上午,项某二人联系方某,说9万只口罩已准备好,正在用货车送过来。方某立刻打了派出所的电话,民警立即赶来并当场抓获项某、方某二人。
经查,2020年7月至8月,被告人陈某、项某、高某共谋倒卖假冒某品牌口罩牟利,由陈某、项某出资购买口罩,项某、高某将口罩运至上海市进行销售,先后销售11万只口罩,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51万元。
检察官提醒,疫情期间,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入防护用品,注意甄别虚假信息,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