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进一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近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刑事执行干警对2018年以来辖区内侵犯企业权益案件进行了专项财产刑执行监督检查。
此次财产刑执行监督检查主要是针对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应当执行而不执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涉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针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通过逐案建立台账、调阅卷宗、询问案件当事人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检查,该院共向审判机关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5份,均被审判机关采纳,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兴隆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继续能动履职,加大对涉市场主体财产刑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同时,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规范涉企案件财产刑执行活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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