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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报送2021年度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2-05-21 来源: 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作者:佚名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公安部关于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省厅政府门户网站(福建公安公众网)与“福建警方”政务新媒体建设,努力建成传递党委政府大政方针、创新公安管理服务、展示公安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按照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根基

  (一)领导高度重视。副省长、公安厅长黄海昆对网站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杜清森多次作出批示,并召开会议部署网上办事和网站建设工作;黄华安副厅长专门召集研究“互联网+公安政务”工作,督促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时,在网站建设、运维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年内安排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运维经费18万元、“智慧新民生工程”建设经费507万。

  (二)配齐网站专业队伍。厅办公室设网站管理室,配备2名民警、3名辅警,具体负责网站的运行、管理、维护、保障等工作;厅宣传处设新闻传播室,配备4名民警、2名辅警,负责新媒体建设工作。年内,多次召开网站建设会议和新媒体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公安网站建设和新媒体建设应用工作,同时安排多人次参加省政府、公安部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提升业务素质。

  (三)完善工作机制。针对2020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第三方评估暴露出来的问题,省厅印发《关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问题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逐项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推动问题清仓归零。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打造规范政府网站

  (一)在强化信息发布下功夫。网站功能设计合理,域名名称、网站标识规范;优化网站主页色彩,网页人机交互较好;网页信息更新及时,将网站内容保障纳入厅属单位绩效考评,推动各单位“分工负责 合力共建”。网站首页动态、二级栏目、专题专栏等及时更新,共发布信息258条。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及时,各部门通过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共开放42类数据集4495万条,其中无条件开放的有29类数据集,授权开放有13类数据集,并按照设定的频率进行更新。

  (二)在优化网上互动下功夫。建立咨询建言渠道,及时答复网民留言、处理网民政务咨询。加强警民互动,优化整合厅长信箱、在线访谈、警方微博、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等板块。建设全省公安机关网上接访系统,实现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在线接访受理、信息流转和统一反馈管理。配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开展40场全省公安局长和省厅警种部门领导系列访谈,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共同推出“弘扬英模精神 筑牢忠诚警魂”“全面从严治警 锻造公安铁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推进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系列访谈22场;围绕民生热点,组织开展4场网上调查和4次民意征集。认真办理群众来邮,厅长信箱共收到业务咨询及投诉、控告、申诉、举报件982件,办结回复934件,准时回复率98.9%,满意率98.7%。

  (三)在规范政务公开下功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符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管理等板块,及时发布展示最新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财政资金、通知公告、治安警情和出入境等公安统计信息。加强网站审查把关,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细化政策文件解读范围、解读责任、解读形式,压实厅属各单位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省厅制定出台的与民生直接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均在公开后同步以图表图解形式发布解读材料,政策文件页面均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监督和保障机制。截至11月,以省厅名义主动公开41件、依申请公开25件,公开行政许可文书231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6条,制作政策解读9篇,答复群众依申请公开22件,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及时回应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共发布相关信息20余篇。

  三、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一)推动政务事项网上办。整合部建、自建政务服务应用系统21个,新开发没有业务系统支撑事项130项,推动公安政务服务事项100%接入一体化平台,实现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省厅389项权责事项、61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规范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公安厅分厅,其中45项省级审批服务事项和61项便民服务事项按照“要素全面、内容准确、流程清晰、材料明确、附件实用”要求,逐项做好指南信息动态更新维护。

  (二)推动政务事项移动办。按照集约化建设要求,将“福建警方”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栏目的便民办事项目全部迁移整合到“闽政通”APP平台,户籍办理、交通出行、出境入境等57项公安高频服务事项均可在“闽政通”APP上办理。同时,“福建公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与“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实现对接,群众在“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注册认证后,可“一处登录、全网通办”。

  (三)提升政务事项在线办理深度。持续优化网办流程、提升网办深度。目前,全省公安依申请审批事项除涉危涉敏涉密外,其他330项网办星级均达到三星(含)以上。办事跑趟次数越来越少,“一趟不用跑”事项139项、占比35.65%,“只跑一趟”事项221项、占比56.66%,“跑两趟”事项30项、占比7.69%,梳理后的“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92.31%。积极配合省直牵头部门做好“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按要求完成我厅工作任务。

  四、深化新媒体建设,打造“指尖上的政府”

  (一)严格新媒体账号管理。一是整合账号资源。认真排查梳理省厅存量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发现一个单位在同类平台开设多个账号的情况。协调关停“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微博、“福建经侦”微公号等2个新媒体账号。目前,厅机关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53个,整体运行良好,特别是“福建警方”“福建禁毒”等政务微公号更新及时,内容质量较高;“福建治安便民”微公号粉丝关注度高,在宣传舆论工作中发挥了较好作用。二是规范开设审批。全面规范新增账号报备审批流程,建立“线下+线上”双重审查机制,重点对开设主体不合规、新媒体使用名称不准确不一致等问题严格审查,确保及时整改、隐患清零。截至目前,省厅存量账号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及时登记备案。梳理已在“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登记报备的13个厅机关政务新媒体账号数据,进一步核实更新账号及相应负责人的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同时,对此前未纳入平台监管的“福建公安共青团”微公号,“福建网警巡查执法”微博、今日头条,“福建交警”今日头条、抖音号、网易号、企鹅号、一点号、澎湃新闻、新福建APP等政务新媒体账号,以及我厅交警总队直属各高速支队3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统一补充报备,共计新增报备账号40个,实现对公安政务新媒体在线监督管理。

  (二)抓好新媒体内容建设。一是加强日常运维。完善以省厅“福建警方”新媒体为龙头,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公众号为支撑,辐射至各地、各警种的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今年以来,“福建警方”微公号共推送信息670余期,每周至少发布11期,重要信息单条推送,总阅读量逾9000万,进一步提高了公安自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二是丰富传播形式。创新公安宣传表达方式和传播手段,综合运用原创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创作推出《她们是谁?这些老品牌始终闪亮、忠心向党!》《平安有我 祖国放心!八闽公安英模向祖国和人民报告》等一批形式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作品。在全国第六届平安中国“三微”大赛中,我省公安系统8部原创作品受到公安部选送推介,数量全国第一。三是拓展服务应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福建交警微发布”“福建治安便民”“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等公安新媒体都开发了指尖办事、信息查询、线索举报等功能,受到群众普遍好评。

  (三)强化新媒体协同联动。一是健全联合推送机制。牢固树立党委领导、政工搭台、全警参与、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大宣传”理念,坚持“福建警方”新媒体引领,充分发挥公安新媒体矩阵量多、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及时转载“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文件,扩大内容传播力和覆盖面。结合建设“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监管平台”,对各账号转载情况实时监管评测,并作为评选年度“十佳”新媒体的重要参考指标,强化制度执行,形成集群联动效应。二是建立联动供稿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建”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细则的通知》精神,建立由省厅宣传处具体协调,厅属单位主动申请,厅办公室、法制总队、宣传处和供稿单位共同审核,分管业务和对外报道工作的厅领导审批的联动供稿机制,做好“中国福建”微公号内容保障工作。今年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设置血样免费采集点 助力离散家庭“团圆”》《福建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闽赣跨省通办”》《热血铸警魂 清白留世间——追记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潘东升》等6篇热文被“中国福建”采用刊发,阅读量均列当月度前列。三是落实联动排查机制。全省公安新媒体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今年以来,在省政府电子政务办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加强与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第三方平台等单位的沟通协作,集中开展新媒体自查整改,共组织开展4次全省新媒体专项清理整治,全面掌握省内公安新媒体建设管理整体情况,摸清账号底数,强调纪律要求。特别针对“是否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安全管理、保密审查、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存在漏报瞒报”“问题账号是否整改到位”等问题,组织常态化督导,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确保公安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福建省公安厅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gat.fujian.gov.cn/zwgk/zxwj/stwj/202112/t20211216_57951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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