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我有幸成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初次当选时,我很是“傲骄”了一把,觉得自己曾经学过的法律知识现在可算是派上用场了,也可以为人民服务了,一种责任感油然而生!
任职培训的测试、宣誓、任命书让我瞬感陪审员职责的神圣感。我认真学习了《人民陪审员法》,仔细阅读了《人民陪审员庭审实务指南》,越学习越发现自己掌握的那点法律理论和常识实在不够用!烦闷之时,张岩法官及时打消了我的顾虑:“人民陪审员不必像法律专家一样精通法律,但是,一定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后来的陪审经历证明,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还真的要过好这几道关。
一、做到每一次守时守约
参加陪审后知道,随机抽取预约陪审员参与一个案件的审理通常会提前两周时间,如不能参加,也会有足够的时间调整。这样做的目的,既是充分保证陪审员的自主性,更是保证审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越是临近审判日期,陪审员越要遵守约定出庭。今年7月27日,我被抽中参与两起民事案的陪审。当天下着大雨,私家车又限行,我便早早从家里出发,没到公交车站,鞋子和裤腿就已经湿透了,庭审结束,五里店低洼路段积水都超过膝盖以上了,我只好挽起裤子涉水而过。后来,我从微信群里看见有人写了一篇相关的参审记实,甚是感同身受,体会到了陪审员的守时守约是多么的重要!
二、庭审过程中参与审问
两年多来,我参与的行政案件陪审稍多,按照审判程序,主审法官每次都会征询我们:“有没有需要询问的问题?”此刻,正是考验和观察每一位陪审员行使职权的关键。如果在开庭前没有认真查阅案卷,没有认真分析思考;开庭过程中没有集中精力专注双方当事人、代理人的陈述。很有可能,是无话可问的。虽然并不需要我们每个案件都要提出问题,但是,对“客观真实”的把握和发现,往往就会隐藏在某一句话或某一件事后面,只要你看准了、问对了,说不定事实真相就转变了。我印象深刻的几次陪审中,韩继先法官抽丝剥茧的询问方式、程娜法官不厌其烦的对同一个环节反复询问方式、贾毅法官对复杂案件的精炼描述和耐心引导等,都让我有一种提壶灌顶式的猛醒。记得有一次,我对当事人一方的回答产生了一个疑问,便暗暗记下来准备着,果然,韩法官很快就发现了这个漏点,当即就把疑惑解除了。
三、合议时独立发表意见
人民陪审员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在合议阶段可以独立发表意见。最初的几次合议,一开始并不是很清楚发表什么意见,抓不住重点。经历了几次后,便明确了对事实的关注,记得在一次刑事案件的陪审时,我通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判断,合议阶段大胆向法官建议量刑范围,最后法官的判决确实也是在这个范围之内。慢慢地,通过学习和陪审,我明白了,陪审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可以独立发表意见,包括对法律的适用问题。
当好一名合格人民陪审员,肩负着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信任,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体现着权利的平等和尊严。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员,是一种无上的光荣,莫大的荣幸。在今后的陪审任期内,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用心专注做好每一次案件的审理,守时守约,守规守纪,守责守秘。真正做到把陪审的过程变成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过程,审理案件的实践求真过程,当事人权益的公正保障过程,依法履职用权的监督过程。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12/id/6426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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