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学习宣传杨军同志先进事迹的决定》,号召全省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学习宣传杨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军,男,汉族,1968年4月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25日在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不幸去世,终年52岁。参加法院工作30年来,杨军同志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审理各类案件近4000件,无一改判,无一因错判而上访,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杨军同志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委追授杨军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
决定指出,杨军同志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崇高信仰,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是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好法官、好干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
决定要求,学习杨军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为具体要求,将信念转化为行动,始终保持一颗忠于人民审判事业的赤诚之心。要学习他牢记宗旨、为民解忧的公仆情怀,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
决定要求,学习杨军履职尽责、踏实做事的职业操守,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专啃“骨头案”、办“棘手案”。要学习他业务精通、勤奋实干的专业素养,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学习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高尚情操,始终秉持对职业的敬重、对司法的敬畏、对纪律的坚守,严守法律和规定办案办事,用实际行动坚守公平正义的信念,信守一个共产党员忠实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