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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武汉举办

发布时间:2021-07-31 来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汉举办。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出席培训班开班动员大会并授课。本次培训班由法官进修学院与刑一庭、刑二庭共同承办,培训班分两期进行,全省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刑事审判、刑事审判监督、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内容丰富多样,既有政治理论学习,又有审判实务教学,还有法学理论授课。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刑事审判能力水平方面提出了要求,省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官文生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解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省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杨志斌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刑三庭庭长贾亚胜主持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并就如何发挥刑事审判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提出了要求,审监一庭庭长刘刚对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讲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康均心、周详分别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下的刑事理念转变》《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解释问题》为题进行了授课。

  

  

  本次培训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既有专家学者授课,又有专题讨论、分组讨论,还有审判实务答疑。本次培训班除安排老师授课外,还创新培训形式,采用研讨式教学,安排了《如何发挥刑事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毒品犯罪审判实务研讨》等2次专题研讨 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条件下如何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适用》2次分组讨论。此外,为在党史教育中切实做好“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实难”,贯彻院党组和游劝荣院长关于“省法院服务中基层法院”的要求,本次培训班还安排了答疑环节,省法院刑事审判业务部门的四位庭长现场为培训班学员解答审判实务中的疑难困惑。

  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期培训班管理严格、服务周到,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指导性强,特别是解答了大家当前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和疑虑。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刑事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水平,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强有力的刑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768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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