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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向科研人员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2021年7月14日,北京房山法院响应中国原子能科学院核工程设计研究所“订单式”普法需求,开展“公共安全无小事 文明生活护平安”普法活动,为科研人员以案释法、答疑解惑。

  科研人员旁听了一起涉高空抛物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将木板从房山区某小区的四层至五层之间将木板扔到楼下,砸伤受害人,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受害人要求被告人耿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600余元。

  庭审结束后,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佟家伊从高空抛物、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期、情形、危害性方面,结合典型案例为科研人员详细讲解,现场回答提问。

  “高空抛物罪是国家保护公民‘头顶上安全’的重要体现,妨害安全驾驶罪则是国家保护公民“公共出行安全”的一种强有力保障。”佟家伊说,“高空抛物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体现出国家对保护公民的决心态度,释放出严惩高空抛掷物品、暴力抢夺公共汽车方向盘等乱象的强烈信号,亦是强调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和警示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公共安全的重要性,文明生活、文明出行,理性规范自身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普法活动前,大家还参观了房山法院“系民心•铸法魂”文化建设主题展板,从典型品牌、亲民爱民、党建创新、廉政司法、队伍文化、科学管理六个维度,了解了近几年房山法院在各项工作中创新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50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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