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为省法院23名老党员颁发纪念章。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同志出席并讲话。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向党龄达到50周年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省法院共有59名老党员获得首次颁发纪念章。
省法院原副院长刘恒军代表老党员发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主持颁发仪式,洪适权、万国营、胡鹰、梁小岸、苏茂荣等院领导参加颁发仪式。23名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以及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颁发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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