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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人霸占23年的房屋收回了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着眼群众“急难愁盼”,为群众提供贴心、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被霸占房屋强制腾退

  举家外出谋生18年,不料回乡后自家房屋却被他人占住。近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硚口区学堂墩子,依法对位于该处的案涉房屋强制腾退。

  

  1982年,李义强购得位于硚口区学堂墩子的一处房屋,33.5平方米的房屋由两间平房组成,分列南北。1998年,李义强携全家远赴山东青岛谋生,将该房屋借给亲戚居住,一直未回武汉。直到2016年李家返汉,李义强将房屋过户到了儿子李成军名下,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令李家父子没想到的是,靠南边近17平方米的小平房由张云生做主维修后,长期以来被吴勇、王娟夫妻二人居住,吴勇已经去世,妻子王娟却不愿意从房屋离开,声称这间房屋系从他人处购买所得。几番沟通未果后,李家父子将张云生、吴勇、王娟三人告上了法庭。

  案件立案后,硚口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公开审理。经承办法官多方走访调查后了解到,被告自述从李义强侄子处购得房屋且居住十多年,但是并无实际证据。而原告与被告之间并未建立房屋买卖、租赁、借用等关系,故被告对该房屋靠南边的小平房属于无权占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从案涉房屋腾退。2021年1月,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武汉中院调解,确认被告限期从该房屋腾退。

  

  几个月的时间过去,被告仍未从该房屋搬出,无奈之下,李家父子向硚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未果。公告到期后,执行局商议决定对该房屋采取依法强制腾退。6月17日上午,执行干警到达案涉房屋,案件承办人在涉案房屋门外阐明拒不开门的后果以及将要采取的强制措施,屋内未有人回应。随后,干警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开锁,组织搬运并清点相关物品,顺利将案涉房屋交接到申请执行人李家父子手中。(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16年前旧案尘埃落定

  “谢谢你们的公正司法,让我们全家终于能安心了!”近日,受害人家属委托律师,为襄阳中院刑一庭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官的明察秋毫和细致耐心,让一起16年前的旧案终于尘埃落定,让逝者得以安息,生者得以慰藉。

  

  2004年10月,被告人张某驾驶摩托车路过枣阳市琚湾镇勾庄村二组时,发现村民陈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后轮掉入路边堰塘,遂帮陈某推车,汪某驾驶一辆货车行至此处,因让路的问题与陈某发生口角。随后汪某的朋友聂某、周某、梁某等人赶到现场与陈某、张某发生口角拉扯,张某用手扶拖拉机的摇把将梁某打伤,导致梁某当场倒地,并被诊断为三级脑外伤及一级伤残。之后,被害人梁某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直至 2007 年9 月13 日在家身故。被告人张某案发后逃离现场,2019年12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仔细审查证据,为被害人亲属讲法释理。经审理,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67376.27元。

  


原文链接:http://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6/id/61053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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