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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以少年之名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今年的儿童节前夕,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如期举办了第27届六一“开放日”活动。已经从事少年审判13年的张莹,第13次参加了活动,带着100多个孩子参观、讲解,从容淡定,进退有度。

  “2008年,我来院不到一个月,宪法墙在哪都没搞明白就跟着庭里参加了当年的‘开放日’活动,又是背词又是认路,真有些手忙假乱,这一晃,13年都过去了,但13年来的事,还历历在目。”

  我的师父是“法官妈妈”尚秀云

  张莹与少年审判结缘,是2006年,当时正在读研究生的她到海淀法院实习,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了“法官妈妈”尚秀云。“当时尚老师正在筹备出版《法官妈妈给父母的90个建议》一书,我就帮忙整理、校对书稿,借着这个机会,我有幸提前读到了这本凝聚了她多年审判经验和智慧的心血之作,也因此种下了一颗关于法治和爱的种子:将来要成为一名少审人。”2008年,张莹毕业后如愿考取了海淀法院,并被分到刑事审判庭,师从尚秀云老师。跟师父办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盗窃案,一个小女孩偷了室友的首饰。但调查发现,这个孩子家境富足,家庭和睦,实在没有偷的理由。“为了了解孩子的真实状况,尚老师不仅和孩子父母聊,还先后找了孩子的同学、老师,最终发现了问题症结所在。”

  原来小女孩是被收养的,随着年龄渐长,隐约知道了自己不是亲生,加上青春期敏感多疑,缺钱的时候不好意思和家里要,就偷了室友的首饰。“问题找到了,我们工作的重点也随之改变。尚老师双管齐下,一边帮助孩子重建对父母的信任,同时跑了好几次学校,希望学校能够继续接纳孩子,让她完成学业,最终,我们成功了。也是通过这个案子,我深切体会到了少年法官的工作,绝不只是在法庭。”还有一个案子,张莹记忆深刻。一个孩子偷煤气罐卖废品换零花钱,因为数量较多有几十个,盗窃总额达到了入罪标准。孩子不坏,父母也积极退赔,按照一般的程序,结案之后将案款移送执行就可以了。“但尚老师没这么做。她让我挨个给被害人打电话,请他们抽空到法院来,让孩子当面赔礼道歉。这个工作挺难做,很多被害人不愿意因为几十块钱而请假跑一趟。尚老师就亲自做工作,在单位等着他们下班之后来法院。后来,我们拿着一摞谅解书在法庭上给这个孩子看,告诉他只要知错就改,不管是父母还是陌生人,都会以最大的善意接受他,让他重回社会。”

  “我是幸运的,在初入职场的时候,就能有尚老师这样的全国重大先进典型指导引路、言传身教。为了让被告席上的孩子知错认错改错,我们在庭审中设置了法庭教育环节,并把工作延伸到了法庭之外。这不是作秀,而是习惯,是我的师父用身体力行树立的行业标杆,也是后来我们所有少年法官日复一日坚持的工作守则。”

  相比与孩子们在法庭相遇,我更愿意和他们在校园相见

  2011年,张莹开始独立办案;此后不久,我院少年审判职能进一步延伸,在专业审判的基础上探索综合审判。张莹也踏上了新征程,开启了边学边干的工作模式。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到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张莹来说,变的不只是案由,还有审判思路和工作方法。“作为刑事法官,我办民事案件是半路出家,新手上路,除了拼命补课加强学习,不免要借鉴此前的工作经验,法庭上经常会谈到家庭教育、儿童心理等‘题外话’,但我觉得有必要、也很重要。”

  她曾遇到这样一个案子,孩子的姥姥姥爷起诉要求孩子的父亲出抚养费,原因是孩子母亲车祸去世,父亲再婚,老人怕孩子将来吃亏,便一笔一笔把孩子这些年的花销算得清清楚楚,连一周吃几次麦当劳、买几次水果都算进去了。

  “我和双方都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沟通,了解到老人根本不缺钱,父亲也不是不管孩子,闹这么僵是因为当年的那场车祸,孩子父母都在车上,孩子父亲没大碍,这对老人却失去了他们唯一的女儿。老年丧子,心结难解,孩子父亲为了让老人有个伴,享享天伦之乐,便一直让孩子随老人生活,无意间造成了‘爸爸不管孩子’的误会,双方较起劲来。”

  考虑到孩子十几岁也懂事了,张莹便约了他放学后到法院来,还买了他喜欢的汉堡零食,和孩子也来了一次面对面的深入交谈。最终发现,孩子对父亲、对外祖父母都有感情,也希望他们能够和平共处。有了孩子做桥梁,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案子圆满调解。

  这么多年,她遇到过很多以孩子为借口吵闹不休、相互折腾甚至是相互报复的家长,为了自己的小心思争孩子、抢孩子、藏孩子,闹得两败俱伤。“亲人之间,经济账是算不清的,真要一笔笔算明白了,亲情也就不剩多少了。尚老师曾说,法庭上不能只讲大道理,还要注意抓小细节。要会摸脉、摸准脉,多做工作,才能解决问题、帮助孩子。”

  张莹想了很多办法,包括找视频、找绘本、找案例等等,掰开了揉碎了去讲法律、讲道理、讲情理,希望家长能够摒弃个人成见,从孩子角度考虑问题,不要因为大人的偏执给孩子的人生留下阴影。“虽然不是每个案子百分百都能够圆满,但我愿意尽百分百的努力。”

  张莹曾审理全市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作出首份涉少强制医疗判决,她曾九次获评优秀法治副校长,是北京市“未成年审判业务标兵”,并被评为海淀法院首届审判业务专家。作为法官,她无疑是优秀的,但在她看来,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相比与孩子们在法庭相遇,她更愿意与孩子们在校园相见。“我曾用一首打油诗聊寄痴梦:判以止犯非所愿,惩教结合是目的。定分止争息诉访,防患未然心所向。”

  当事人的认可和信任,激励我坚守开拓

  张莹曾收到过一份特殊的礼物。多年跟踪帮教的一个孩子在大学毕业后,把学校定制的毕业礼物送给了她——刻着自己学号和名字的戒指。“我跟他说我不能收,这是纪律。更何况,学校给他的毕业礼物意义非凡,他应该自己留着。但他坚持要送我,还给了我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

  他说,自己冲动犯错的时候刚上大一,三年的缓刑考验期结束,他大四。这次,他不仅从学校毕业了,也从少年法庭毕业了。三年来,定期到法院接受帮教,有问题有困惑时打电话和张莹聊天已经成为习惯,当时的主审法官已经成为值得信赖可以倾诉的朋友,所以这个毕业礼物一定要给她。经过请示,张莹留下了孩子的这份心意并且珍藏起来。

  从参加工作到现在,张莹的座机电话一直没换过,时不时还能接到之前当事人的电话,或是问候、或是感谢,或是倾诉。“他们的认可和信任给我了无穷无尽的力量,让我体会到了身为少年法官的职业尊荣,更坚定了我在少年审判之路上走下去的信念。法律在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注也逐渐增强,我愿意为了孩子,以少年之名,不断进取,不断开拓,守护一方蓝天。”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6/id/6079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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