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天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研究确定了天水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四项重点工作。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等制度。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和制度保障能力。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天水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服务保障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整体研判和统筹谋划。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全面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打破“隐性门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实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信易贷”服务平台,全力助企纾困。推动优先出台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坚持政府重信用、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严格落实甘肃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部署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柔性执法,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将行政裁决纳入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查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部署天水市第二批市级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培育先进地区和示范项目,引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贯彻落实《天水市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组织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以法治保障助推乡村振兴。
提高组织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基础。要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培育和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贯彻落实《天水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普先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天水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