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法院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全院覆盖”,“七大绝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案件一进门,请托找上门。一边是抹不开的面子,一边是越不过的红线。到底是得罪亲朋好友?还是触犯法律?“三个规定”告诉我们:面对考验绝不能拿司法权送人情,更不能拿公平正义做交换。
党中央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首要内容。铁岭法院为有效遏制干预过问案件行为,改善司法办案环境,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全员覆盖”,采取“七大绝招”,坚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绝招一: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从“被动填”到“主动填”
铁岭中院党组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全院干警大会、党风廉政建设会,传达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具体要求,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强烈信号传导至每一名干警。党组书记带头抵御违规干预过问行为、规范自身交往行为,带头落实记录留痕、请示报告等制度。市中院党组有记录填报100%,比例居全市法院各部门之首,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绝招二:确保吃深吃透政策,从“要我填”到“我要填”
建立专题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三会一课”,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以学习会、谈心谈话会等方式讲清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澄清模糊认识,最大限度消除干警在填报记录中遇到的疑惑和顾虑,让干警真正认识到这是保护自己、保持本色、防止被围猎的一项重要举措。
绝招三:强化宣传引领,提高公众知晓率和支持度
全市两级法院统一行动,制作安装体现本院特色的“违反防止过问‘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微视频和宣传漫画;诉服中心、电梯口、餐厅等多点位设立宣传展板,扩大宣传、方便学习;利用微信工作群,定期发送“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做到常学常新。
绝招四: 高起点谋划,精细化管理
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结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抓重点、抓精细。
一是以重点工作为引领,把“三个规定”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列明填报内容、送交流程、时间节点、信息管理处置方法,确保全市法院每名干警都能熟练操作使用。
二是以监督管理为保障,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绩考核、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坚持“四个纳入”,对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确保严肃问责处理。
三是以约谈承诺为助推,确保全员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组织干警自查自纠、如实补充填报、层层背书签字;排查“三个规定”长期零报告干警,约谈长期零报告填报干警52人,当场考核“三个规定”掌握程度,签订承诺书50份,承诺一旦发生违规过问干预案件情况,自愿承担相应责任,2人经过政策宣讲,重新填报记录。
绝招五:多措并举、全面排查, 做到“如实填报”、“应报尽报”
一是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手段,确保全面排查。为排查违规代理案件人员,将法院退休、离职、辞退人员和干警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人员身份信息输入审判管理流程系统和全市信息化数据系统,利用大数据比对开展排查111人,有效筛查出5人,有2人退休已超3年,符合规定;其余3人从事法律工作,经谈心谈话自查整改,注销资格。
二是对2019年以来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虚假诉讼等案件进行“回头看”,循线倒查;对举报、交办线索进行全面核查,深挖彻查。以线索倒查为切口,坚持警示教育不放松。
三是充分利用廉政监督卡月度回访,同时开展“三个规定”内外部人员插手过问案件及违规代理案件相关内容回访倒查,有效提高工作质效。
四是对2018年以来39件违纪违法已处理线索开展倒查,梳理负面典型案例4件,做好反面典型内部通报。
绝招六:促高标准推进,保高质效提升
全市法院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促进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一是注重日常规范管理。持续做好全员覆盖和深化应用,经常提示提醒,严格按时填报、如实填报、规范填报。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将上级制定的文件、操作手册、工作方法传达至各基层院和本院各部门,做到面对面指导、点对点答疑。
二是着力提升报告质效。及时跟踪落实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定期召开督促整改会议,进行再部署、再清查、再填报,瞄准短板弱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是严格督察督办机制。设立专职平台管理员,做到日常关注、常态运用、及时研判,随时提醒、定期通报、强化整改。同时,注重填报成果深度应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开展责任倒查、专项督察,促进严格办案、规范司法。
绝招七: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三个规定操作规程》,建立“问必报”“周督办”“月汇报”“季报告”和“零填报”制度。已季报告1期,月报告4期。
二是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晋职晋级、评先选优评价体系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体系。
三是建立“三个规定”填报卡,随卷装订。合议庭评议时,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均应填报,做到一案一填写、一案一提醒、一案一反馈,强化办案环节全程填报。建立履职保护制度,严防对法官打击报复陷害。
四是在诉服中心宣传展板上,公布“三个规定”监督电话、邮箱、微信等媒介,多渠道随时接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