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会议指出,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工作的“三个规定”对领导干部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我们要切实学习好、遵守好、落实好制度规定。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规定》是党中央落实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严格执行,切实保障司法公正。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领导干部要主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人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也不能向司法机关干警或领导干部打探案情或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要全力抓好执行落实。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坚持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倒逼制度规定落地落细;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武威市民勤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