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舆情 > 法治宣传入所 法治素养提升

法治宣传入所 法治素养提升

发布时间:2021-03-30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贵州省法治宣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增强戒毒人员的法治观念,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近日,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女所)掀起了戒毒人员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

  

  省女所各戒治大队在戒毒人员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入脑入心。民警为戒毒人员进行《条例》专题课堂教学,结合《条例》25问详细阐述《条例》颁布的背景、实施意义和重点内容,并强调《条例》对于法治贵州建设的重要作用,激发戒毒人员全员学习《条例》的热情。

  

  各戒治大队民警积极组织戒毒人员,在学习理解《条例》基础上,结合实际戒治生活进行板报创作。将枯燥的《条例》内容通过图文并茂、形象直观的方式,在戒毒人员生活区域供戒毒人员随时观看学习,方便戒毒人员理解和掌握,激发戒毒人员的学习兴趣、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省女所对戒毒人员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教育,达到人人参与,全民普法、提高普法实效性,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共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之目的。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jyjd/202103/t20210329_67601979.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时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时讯网 fz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