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这样分批给付的调解方案,给了我们企业喘息的机会,我们一定会按时履约,请您放心!”2021年3月15日,南阳市一知名房企副总经理冯某在签完民事调解书后,握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君彦的手满是感激。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阳中院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案件的调撤工作,以化解纠纷为己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日前,南阳中院民三庭李君彦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建筑工程合同一审案件,解决了原告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问题,帮助房地产公司早日解封被查封的133套商铺,整个小区烂尾楼问题初步得以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承揽建筑工程 迟迟拿不到工程款
2014年,原告河南某建筑集团公司通过招投标承建被告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建设路的某楼盘,原告于2014年6月进场开工。2014年10月,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和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原告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推进工程进度,但被告屡屡违约,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窝工、机械设备闲置、融资垫资施工等多方面的经济损失。
因工程款不能及时兑付,导致工程长时间停工,众多已缴纳房款的群众怨声载道。建筑公司为保证工程进度,不得已进行了垫资,还将部分工程转包给另外一个建筑公司。这期间,建筑公司和开发公司就工程兑付,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因被告无力偿还,导致双方矛盾越积越深。
法官高效调解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码提速
2020年7月2日,原告河南某建筑集团公司一纸诉状将开发公司诉至南阳中院,要求被告偿还工程款共计1亿8千余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同时,要求对承建的1—12#楼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起诉至南阳中院后,因考虑到该案牵扯面广,涉及到2000多户购房户,南阳中院民三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庭长卢国伟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案件。民三庭承办法官李君彦先后多次与双方委托律师沟通协调,向当事人分析案情利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在法官提出调解建议后,双方律师对法官的建议积极响应,并协助李君彦法官进行调解工作。
案件圆满解决 “问题楼盘”重获新生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在工程款给付数额及给付方式上均存在一定差距,为缩小这一差距,李君彦法官就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经过法律释明后,双方差距逐步缩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公司承诺自2021年3月份开始,每月按约定好的金额及时支付工程款,直至2022年3月30日前支付完剩余所有工程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如未按照约定执行,建筑公司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原告申请法院查封的133套商铺,在被告按约定支付工程后,按付款比例申请法院解封相应比例商铺,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原告应配合被告及时验收商铺及地下车库。
3月15日,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来到李君彦办公室,共同签订了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目前,该楼盘已基本完工,大部分住宅已交付业主,商业部分也正在交付中,真正实现了为企业排忧解难、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