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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立法工作调度会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1月22日下午,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立法工作调度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贾明星、相关起草厅局法规处和具体承办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立法工作调度会。

  

  会议研究部署今年的立法工作,为确保完成立法任务作调度。会上,立法一处、立法二处的处长分别与相关起草厅局法规处和具体承办处室负责人就2021年的立法项目进行逐项对接,对立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围绕完成立法任务需要进一步沟通协调的问题与与会人员进行交流。

  贾明星副主任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角度对2021年立法项目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戴燕副厅长指出,2021年立法任务非常繁重,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25项,调研项目12项,政府规章审议项目8项。必须争分夺秒早启动,全力以赴抓落实。为顺利完成今年立法任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按时高质量报送草案送审稿及说明。法规、规章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起草厅局草案的质量,各起草厅局要把立法工作作为本单位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把需要提交的草案送审稿及相关材料,包括起草说明,征求意见的汇总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已经出台省份的法规、规章等尽快提供给我们。二是起草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在时间上,跟上司法厅的时间节奏,确保立法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在人员上,每个立法项目都要配备专门负责的具体承办人员,审查、修改是个非常艰苦的过程,起草厅局一定要有既熟悉业务,又熟悉法律的专人盯着跟进。三是建立双报告双通报制度。如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立法任务,起草厅局需要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书面说明情况,提出延期审议的报告,司法厅也将有关情况向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领导报告。司法厅将不定期地向各起草厅局主要负责人通报立法项目审查推进情况。对于立法项目审查、修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情况,司法厅将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请示和报告。

  

  (立法一处、立法二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1/01/29/1150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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