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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第九督导组到宝鸡地区督导检查国庆安保维稳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9月23日至25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建军带领第九督导组,深入宝鸡市司法局、宝鸡监狱、省虢镇戒毒所、眉县戒毒所、宝鸡戒毒所,对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安保维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9月23日在省虢镇戒毒所、眉县戒毒所,督导组先后深入指挥中心、特殊病专管区、戒毒人员伙房及生产车间,仔细核查戒毒人员服药记录和视频监控设备运转情况,详细查看伙房操作间消防设施配备及刀具、生产工具固定连接状况,询问了解国庆期间警察值班备勤安排、警用装备配备、戒毒人员伙食安排等情况。

  

  

  

  24日在宝鸡监狱、宝鸡戒毒所,督导组分别深入监所习艺车间、监区医院、民警值班室,仔细检查药品发放管理,询问近期外诊人员及重点病号管控相关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配电管理、狱情分析记录、危化品管控、罪犯互监制度落实、监墙及警戒设施等情况。在四个监所现场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分别召开了反馈会,详细听取了各单位关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庆安保维稳工作汇报,督导组将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反馈至监、所党委,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9月25日,督导组到宝鸡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及部分司法所,对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管控、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在各单位检查期间,督导组对国庆安保维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庆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政治机关、纪律部队的鲜明优势,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二是要认真抓好落实,强化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将部、厅、局部署的各项措施真正抓在手中、落到实处,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要进行再排查、再管控,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兆平,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副局长高生玉,厅政治(警务)部警务督察处负责同志等督导组成员一同参加了检查督导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jwdc/250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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