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司法局积极贯彻省厅、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强化措施,整合资源,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不断提升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水平,为我市基层法治化治理保驾护航。
一、整合资源,在科学制度设计上再加力。市委依法治市办因地制宜、主动出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制度设计、提升工作规范,切实解决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引起的服务场所空缺岗等问题。一是优化服务方式。以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打包服务方式,组织以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团队负责一个镇(街道)辖区内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加大引导措施。积极引导将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已退休且经验丰富的政法委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司法局工作人员,以及在当地具有一定声望和法律知识的“新乡贤”纳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遴选范围。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将村(社区)内法律“明白人”工作与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形成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整合司法行政工作室、“和为贵”调解室、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站点等基层服务阵地,实现法律服务“无缝对接”。
二、加强监督,在完善考核机制上再加力。一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市司法局持续跟踪镇(街)、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暗访工作方式组织专项督查。二是列为考核项目。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市对县综合考核的重要项目,作为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三级政府重点督查考核事项。三是加强绩效考评。将司法所、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共同纳入工作监督考核中,明确考核标准,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并邀请县政协、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代表等参与满意度测评,并与新开发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信息管理系统登录情况进行统筹结合,实施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济宁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山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三、打包组团,在提升服务水平上再加力。一是扎实开展服务活动。坚持民有所需我有所供,让法律服务基层无盲点。制定法律顾问服务团队“一月一主题”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提升服务质量。为保证全方位的服务质量,落实司法行政系统主体责任,线上线下相结合,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微信工作群,打造“空中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服务“全天候”。三是明确服务重点。依托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通过“定点式”“入户式”“网络式”“会诊式”服务,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对农村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工程、脱贫致富等村级事务进行法治体检、开设法律咨询和法治讲座,切实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