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2月20日,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紧急出台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二十条主要任务和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织牢织密疫情防控工作法治防护网。
《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强化依法防控疫情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重要讲话和《意见》精神,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制度保障。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做到疫情防控有法可依。加强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研究制定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医院安全秩序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疫情防控执法司法工作。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制度,明确执法重点,增强执法针对性。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执法、司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工作衔接,既要依法严厉打击主观恶性大、影响恶劣的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又要防止偏颇和极端做法,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维护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采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要落实有关程序规定,依法审慎决策。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加强涉疫情舆情管控。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在全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公布有关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增强宣传教育实效。编撰、发放法律知识问答宣传手册,做细做实普法宣传。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应急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做到涉疫情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方案》对各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并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