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清风司法”微信平台 涵育司法行政清风正气
去年6月以来,山东省司法厅积极发挥微信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优势,适应阅读碎片化、视觉化的特点,开设“清风司法”微信平台,开展清风细雨式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采用简洁直观的PPT模式,每周定期为党员干警发送廉政提醒,使其成为党员干警的“小闹钟”、党性教育的“微课堂”,持续释放“纪律就在身边”的强烈信号,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关心爱护干部的目的,受到一致好评。目前已刊发102期,《法治日报》融媒体《法治号·掌上观法》头条作了报道。 “清风司法”微信群共开设司法廉音、燕山晨钟、明湖廉话、书记委员在行动4个栏目,着眼省司法厅“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职能定位,内容坚持突出政治性,第一时间遴选推送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党规党纪条文解读等,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政务处分法》颁布后,随即选择《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党员干部关心的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生活纪律如何处理等热点问题,进行系列解读,推动党规党纪入心入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写入《建议》,列入“十四五”规划和未来15年远景目标,这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清风司法”立即编发有关信息,大家反映很及时、很受用。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后,精选“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要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整治‘四风’问题”等最新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形势任务,自觉对标对表,时刻绷紧改进作风的政治弦、纪律弦。“清风司法”通常每周推送3期,积极探索个性化廉政教育方式,聚焦机关阶段性工作廉政风险点,聚焦党员干部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编发相关党规党纪“条规戒尺”,提前打好“预防针”,切实挺纪在前、防患未然,有力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针对去年初机关下基层督导疫情防控人员多的情况,及时推送出差人员“三个不准”、差旅费如何报销等专题,督促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规定。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中存在的畏难情绪问题,推送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要求和“一份全国大报(《解放军报》)的创刊与仅有的51字请示”小故事,引导党员干警学思践悟,坚定信心,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改起。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划出纪律红线,明确提醒大家哪些“线”不能踩,哪根“弦”不能碰,立起“硬规矩”“警示牌”。去年7月,省委政法委对我厅开展“三项”督察巡查,“清风司法”及时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指示要求、《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干扰巡视有关处理规定,有力配合了督察巡查工作,省委政法委领导和厅党委给予充分肯定。 每次干部调整,针对可能出现的拉票问题,及时推送党规党纪规定,较好地发挥了防范约束作用。去年以来,厅机关共调整干部3批46人,没有收到一封举报信。
牢牢把握廉政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注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从《论语》《史记》《资治通鉴》等经典著作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权威媒体中,精选内容简短、新颖的“小故事”,增强了“清风司法”的可读性和吸引力。推送的内容中,既有毛泽东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拒绝为表兄找差事”的优良家风,又有徐特立“半截粉笔”的节约美德,还有贫民皇帝朱元璋要求新任大臣守好俸禄虽不多、却如取之不竭“井水”的谆谆告诫,内容质朴、蕴意丰富。注重创新教育内容,将古代故事和当前语境有机结合,把唐太宗谈“人主惟有一心,而攻之者甚众”之难,与我们党反腐败斗争中的“围猎”与被“围猎”相交织问题突出结合起来,推出“唐太宗谈被‘围猎’”,大大增强了“明湖廉话”故事的历史感、时代感。注重春风化雨、以文化人,增强了感染力。“两袖清风”的来源、“四菜一汤”的由来、古代御宴的“礼包”——吃不完“兜着走”的温情,一个个鲜活的廉政故事,至微至显,似一缕清风拂面而来,让广大党员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学习廉政知识,接受廉政教育,达到了润物无声的目的。“清风司法”微信群主要面向厅机关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厅属单位纪委书记,每次信息推送后,再由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转发至各自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微信群,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既强化了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抓纪检工作的身份感、责任感,又增强了工作的互动性、联动性,有效避免了机关纪委“唱独角戏”“曲高和寡”的问题。及时刊发厅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小经验”“小做法”,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抓党建、管干部、带队伍的职责,形成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处党支部开展廉政微党课——“清风司法”讲用会,采取集体学、轮流讲、经常用的方式,学用“清风司法”,涵养支部清风,取得良好成效。 注重共建共享,将内容同时推送到各地市司法局长参加的“山东司法工作群”,有的单位积极学习借鉴,相继开设“清风XX”系列微信平台,定时转发全部内容,真正收到了“一个小平台、系统大受益”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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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1/3bc3819a-fe71-4a14-bd95-ded5262d705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