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到聊城市开展《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铁生带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端卫参加调研。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加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伟陪同。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聊城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东昌府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东昌府区侯营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详细询问各个服务窗口业务开展情况、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等。调研组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总工会、妇联,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聊城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12345、110、12348三线对接”“两所共建、双心融合”“3+N组团式法律服务”等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调研组指出,相关部门单位立足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座谈会上有关负责同志结合业务工作,对条例草案提出详细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吸收采纳,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有关负责同志,聊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室、市司法局以及东昌府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