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被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忏悔: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就是自己错误地认为,“什么规章制度都不如领导一句话”。只见上级,不见制度,最后反而因为破规逾矩、触碰纪法而身陷囹圄。
透过一桩桩触目惊心的违纪违法案例,不难看出,干部出问题,往往是从破规逾矩、违反制度开始。在这些人眼中,制度成了摆摆样子的“稻草人”、随意伸缩的“橡皮筋”。于是,搞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者有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有之,搞约定俗成、心照不宣者有之,搞下不为例、酌情处理者有之,搞牛栏关猫、进出自由者有之。
究其原因,制度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是关键所在。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执行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就会形同虚设,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徒法不足以自行,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就是要充分运用纪律手段,通过严格执纪,让违反制度者付出代价,形成震慑,增强干部对制度和制度执行监督的敬畏,不仅让制度执行监督成为经常念的“紧箍咒”,而且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心中碰不得的“高压线”。正是基于此,十三届甘肃省纪委四次全会对这项重要任务作出了专门部署。
向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的问题亮剑。“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领导干部承担着制度执行的重要职责,如果心无所畏、任性用权,把制度当成“稻草人”、“橡皮筋”,就会在腐败的路上越陷越深,无法自拔,最终走上不归路。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雷志强将全省农信社系统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既极度专权又滥用职权,罔顾纪律规矩,大肆破坏制度,受到纪法严惩。公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
向千方百计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亮剑。个别党员干部为了满足私欲、谋取利益,不走遵纪守法、严格按制度办事的正道,总想变着法子甚至挖空心思去走投机取巧、在制度边缘游走的歪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对这种抱着侥幸心理的挑战制度者,要在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向不遵守制度、逃避制度监管的问题亮剑。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车私用被明令禁止、月饼腐败被精准打击、公款吃喝被捆住手脚,随着一道道禁令密集出台,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一些党员干部觉得没特权了、不舒服了,总想跃跃欲试,挣脱制度的束缚,于是破规逾矩、走上歧途。制度能否得到自觉遵守、有效执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表率,纪检监察机关更要强化监督,动真碰硬,对那些违反制度、逃避监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向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亮剑。如果监督问责不严,制度执行和不执行一个样,执行得好和执行得不好一个样,久而久之,就会消解制度权威,形成“破窗效应”,制度就会沦为一纸空文。一位官员在被审查调查后幡然醒悟:“实际当一名好官清官非常简单,就是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制度依法办事,任何事都不会出,任何问题都没有。”因此,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保障,以强力的监督促执行,对制度执行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敢于亮黄牌、掏红牌,确保制度刚性约束,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监督执纪问责利剑,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在全社会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和氛围。(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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