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曝光维权 > 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宜黄县税务局副主任科员杨金跟带老板出游问题。2018年10月,杨金跟接受宜黄县某公司负责人严某邀请到浙江景区游玩,餐费和住宿费均由严某支付,共计720元。2020年9月,杨金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资溪县石峡乡敬老院院长龚剑东违规报销油费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龚剑东利用其私车加油的发票违规报销油费10157元。2020年9月,龚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南丰县太源乡卫生院院长吴会平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0月,在太源乡卫生院采购药品期间,吴会平接受了某医药公司销售人员的吃请,并收受礼品。吴会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5月,吴会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gplz/202011/t20201112_96824.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时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时讯网 fzsx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