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特别是做好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造谣传谣等各类涉疫情犯罪的研判应对,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月5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庭审系统与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拉萨市看守所连线,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务罪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拘役三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1月26日,被告人朱某由西安乘机抵达拉萨,租住在本市扎基路某退休基地。因不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居家隔离期间多次未佩戴口罩出入小区,2月9日16时许,民警及小区工作人员前往其住处开展防疫相关工作,被告人朱某不仅不配合,还多次对民警进行语言威胁、扬言弄死民警,随后砸坏小区保安室及周边财物,严重阻碍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被告人朱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月9日被抓获并羁押,2月10日被行政拘留十日,2月20日被刑事拘留,2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于3月3日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城关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做好疫情防预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委政法委《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刑事案件联动办理工作机制》等指导性意见,坚持快立快审快判,仅用三天时间完成案件受理、开庭宣判。
当前,全区复工复产正在稳步推进,随着返藏高峰期的到来,输入性风险隐患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区法院将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过硬,认真总结首例涉疫情防控案件成功办结经验和模式,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作用,始终把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涉疫情民生案件、执行案件,保障好各族群众诉讼权利,以司法手段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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