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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组织开展“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调解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3月4日,湖南高院组织开展“今天我当班”体验采访活动,邀请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10余家媒体的20余名记者及3名网络“大V”一同走进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雷锋法庭,零距离了解基层法庭法官的日常工作。

  带着“什么是背靠背调解?”、“分家析产案件如何审理?”等问题,记者们来到望城区雷锋镇坪山村村民委员会,观摩一起分家析产案诉前调解,雷锋法庭法官杨剑波主持调解,坪山村治调主任阎红兵作为调解员参与。

  这是一桩历时三年的分家析产纠纷,原告周某娥与前夫离婚后,与被告周某兵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17年6月,周某兵的父亲周某军家庭房屋因项目拆迁获得110余万元征收补偿款及相应安置房指标。拆迁补偿协议中,安置对象为周某军、周某兵、周某娥及奖励指标“独生子女证”,总安置人数为4人,每人80平米安置房。2018年,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诉至望城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由于双方在征地拆迁款及指标房面积分配上未达成一致,2021年2月周某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被告腿脚不便,承办法官杨剑波做足准备后,带着法徽直接来到村上展开调解。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因独生子女证所奖励的共80平米安置房面积如何分割。然而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杨剑波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模式,同坪山村治调主任阎红兵对双方分别逐一进行劝调。

  “调解就是双方都让一步。”调解室内,法官真诚耐心的劝导使双方逐渐冷静下来。一个多小时后,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独生子女80平米拆迁安置指标中,原告获得20平米,由被告享有60平米,并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1000元;原告也表示今后不再就家庭共同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任何款项。

  “我们原以为调解不成。”通过一天的实地采访,记者和网络“大V”们纷纷感慨法院工作的忙碌与艰辛,对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用心良苦化解矛盾,让社会多一分和谐!长沙市望城区雷锋法庭今天调解了一起分家析产案案件,让我们看到了法官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的努力。”网络“大V”张冶军在他拥有70余万粉丝的新浪微博号“张冶0003 ”上深有感触地说。

  据悉,作为全国唯一以雷锋命名的法庭,近年来,雷锋法庭始终坚持“像雷锋那样工作”,发扬“五心”办案经验服务诉讼群众,极大限度整合各种社会调解力量,实现法庭、司法所、村(居)委“三调联动”,调解撤诉率逐年提升,2020年案件调撤率达50.69%。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55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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